常德市桃源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3-14 常德市桃源县统计局

旅游事业稳步发展。年内桃花源旅游风景区共接待游客40万人次,其中接待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3万人次。全年旅游收入4100万元,实现税金80万元。年内举办了2008ˊ中国湖南桃花节。

十一、人口与社会保障

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年末全县总户数338169户,总人口975546人,比上年增加1036人。总人口中,按性别分,男性506663人,女性468883人;按户口分,农业人口829390人,非农业人口146156人。年内出生10278人,出生率10.5‰;死亡4775人,死亡率4.9‰;自然增长率5.6‰。全县一孩率68.5%,计划内生育率96.3%。

年末全县从业人员36834人,其中在岗职工34582人。劳动报酬总额72338万元,其中在岗职工工资68320万元。职工年平均工资20151元,比上年增长11.9%;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394元,增长11.9%。

社会保障日益完善。年末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9144人,比上年末增加4054人;其中参保职工34031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5113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110733人,增加65152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0586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0147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24594人,减少2770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26330人,增加5899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28244人,增加3229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数724735人,参合率9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累计支出4681.87万元,累计受益11.31万人次。

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003人,下岗职工再就业人数3205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2%。

十二、人民生活、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居民收入增长较快,生活条件继续改善。据抽样调查,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405元,比上年增加459元,增长1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09元,比上年增加876元,增长8.3%。据全面统计,农民人均实际所得收入3808元,比上年增加417元,增长12.3%。年末城乡居民储蓄余额595217万元,比上年增长19.8%;人平6101元,增加1001元。

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年末有敬老院23个,床位1512张,共收养1212人。全年优抚对象7834人,优待金1645万元。全年城镇低保人数12007人,低保金额2135万元;对困难户、散居孤老残幼的集体供养金额809万元。大病医疗救助152万元。

环境保护成效明显。全年审批环保项目106个。县城烟尘控制区15平方公里,覆盖率120%;噪声控制区7.77平方公里,覆盖率62.2%。建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33818公顷;县内自然保护区5个,面积42705公顷。

节能减排稳步推进。全县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2.67吨标准煤,比上年降低5.5%。年内关停小水泥厂6家;二氧化硫排放量与化学需氧量在2005年基础上分别消减了2.3%和2.5%;工业废气排放总量212.87亿标立方米,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76.3%;工业废水排放总量620.93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4.3%。

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34人,比上年下降17.1%;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31人,下降29.0%;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1.9人,下降29.6%。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4起,死亡29人,直接财产损失22.77万元;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7.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