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湘潭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3-13 湘潭市湘潭县统计局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县共有中小学、职高学校380所,在校中小学生12.85万人,其中:高中学生2.75万人(职高学生1.3万人),初中学生3.88万人,小学学生6.22万人,特教学生8人;在职小学教师3864人,初中教师2944人,普高教师1445人,职高教师638人,特教2人,离退休教师3411人;全县学校建筑面积为14.11万平方米。今年我县普九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三年学前教育入园率51.57%,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辍学率为0.002%,初中辍学率为0.48%。全县教学质量再创新高,全县小学生升初中比率为100%,初中毕业考试合格率97.1%,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名列全市之首,高考本科一、二批上线2499人,上线率26.93%,超省平近10个百分点。社会力量办学在规范中不断发展壮大。全县现有各类民办教育机构138个,其中幼儿园105所,普通中小学5所,职业学校6所,各类培训学校17所,高考补习学校4所。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日益繁荣,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全年举办了“中国-湘潭首届湘莲文化节”、“闹元宵文艺汇演”、“庆五一劳动者之歌文艺演出”、“走进元帅故里--公共大戏台”等4次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其中“中国-湘潭首届湘莲文化节”上由我县创作的歌曲《江边有个湘潭县》广为流传,社会反响很好。文化市场进一步净化。全年共开展各类稽查行动139次,处理违规经营网吧30家,限期整改6家,收缴非法书报刊5842本,收缴了各类非法压缩碟和非法动漫音像制品,有效地净化了全县文化市场。

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年末全县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805个,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5个,每个乡镇设立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有卫生室,人民群众就近就医,方便就医的格局基本形成。2007年共有89.6万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0.57%,全县共有61780位农民获得补偿,补偿总金额3691.6万元。全年发生乙类传染病16种1340例,发病率为118.6/10万,控制在省定目标140/10万以内。

体育事业不断发展,全民健身意识加强,群众体育运动蓬勃开展。2007年我县成功举办了元宵龙狮游城比武、第三届“移动杯”男子篮球赛、女领导干部趣味体育比赛等3次全县性的体育赛事。组织指导县域企事业单位及乡镇成功举办各类体育比赛,如狮龙、腰鼓、象棋、扑克、羽毛球、篮球等比赛60余场,将全民健身活动推向高潮。

十一、环境保护

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县“三同时”执行率为100%,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94.7%。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将全县41家土法炼锌企业全部取缔到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且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闭,今年我县依规依程序关闭了白石镇土法炼硫磺厂、响水乡一炼镍厂和梅林、高桥两个草纸厂。同时对县城内餐饮业的锅炉、油烟和歌舞厅的噪声等污染进行监测,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进展。2007年末,全县总户数35.3万户,总人口114.5万人。在总人口中:农业人口104.9万人,非农业人口9.6万人;男性59.1万人,女性55.4万人,人口性别比为106.8:100。全年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111.36万元,发放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扶助金35.38万元,清退结扎保证金322.4万元,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76.7万元,共有1856名奖励扶助对象受益。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据县农调队百户抽样调查,2007年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60.9元,增长15.8%;农民人均纯收入5078元,增长15.6%;其中:工资性收入2243.2元,增长23.6%;家庭经营纯收入2478元,增长8.8%,财产性收入155.2元,增长24%,转移性收入201.6元,增长14.7%。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3977.2元,比上年增长9.5%。2007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23元,增长15.2%。

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发展。2007年,全县以省、市实事考核为契机,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城镇低保保障对象6824户,12952人,月发放保障金112.7万元,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1506万元。保障线由2006年的130元/人,月提高到了160元/人,月补差金额由去年的85元/人,提高到了89.6元/人。全县有6971户,17683人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全年发放保障金525.5万元。全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462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164人。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4522人,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2846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2846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1174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3500人。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湘潭县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