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12 湛江市统计局

全年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240项,省部产学研合作项目9项。全年获市级科学技术奖49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10项。全年申请专利量839件,增长29.9%,其中发明专利198件,下降2.9%;专利授权量507件,增长34.8%。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48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1135.6万元。全市共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31家,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20032万元。

截止2009年底,全市拥有各类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15家;拥有中国名牌产品13个,广东省名牌产品17个;拥有中国驰名商标8个,广东省著名商标74个。

全市共有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18个,其中国家检测中心1个。监督抽检产品292种,产品抽查合格率86.7%。法定计量技术机构6个,强制检定计量器具3.97万台件。全年完成产品认证企业357个。全市共有海洋观测、监测站点55个;天气雷达观测站1个,气象天气雷达1部,卫星云图接收站点1个,已建成自动气象观测站61个;建成地震台站5个,地震遥测台网1个。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9个,文化馆9个,群众艺术馆1个,博物馆6个,公共图书馆7个。广播电台6座,中波广播发射台1座,电视发射、转播台6座。全市有线电视用户45.62万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11.35万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6.7%,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6.3%。年末公共图书馆藏书量112.60万册(件);全年出版全市性报纸5402万份,各类期刊97万册。全市共有综合档案馆11个,已开放各类档案10315卷。

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卫生机构954个,比上年增长5.4%。其中医院、卫生院167个,妇幼保健机构11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个,医学科学研究机构2个,卫生监督检验机构6个。各类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7843张,增长13.7%。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1031人,增长8.0%。其中执业医师5473人,增长9.9%;执业助理医师2140人,增长8.3%;注册护士7444人,增长9.0%;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641人,增长61.5%;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卫生技术人员116人,与上年持平。

全市农村自来水改造受益人口531.4万人,自来水普及率89.4%,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卫生厕所普及率66.9%,提高3.1个百分点;粪便无害化处理率78.3%,提高3.1个百分点。

全市体育健儿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 7人获得全国冠军,47人获得全省冠军。全年共获得省级以上运动奖牌197枚,其中,金牌66枚,银牌60枚,铜牌71枚;为国家和省输送运动员8人。年末全市共有业余体校11间,在校生人数2788人。全民健身运动和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在公共场所增设大批健身设施,全市共组织各类群众性大型体育活动38次,参加人数82.1万人。

十一、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全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65.21元,增长10.5%。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4.8%,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36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8平方米。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95元,增长10.6%。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0.5%,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8.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7平方米。

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81.6万人,比上年增长4.1%。其中参保职工63.2万人,增长3.1%;参保离退休人员18.4万人,增长7.6%。参加职工医疗保险47.3万人(不含农垦系统),增长0.4%。其中参保职工34.1万人,下降0.9%;参保退休人员13.2万人,增长3.9%。参加职工失业保险33.2万人,增长3.1%。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0.9万人,比上年下降25.0%。参加工伤保险26.8万人,增长6.8%。参加生育保险33.6万人,增长2.8%。

实行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年末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人数546万人,参保率97.1%。

年末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17.44万人,比上年增长11.0%。其中:城镇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4.51万人,增长5.2%;农村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12.93万人,增长13.2%。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共有床位1400张,收养人员1145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059处。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3158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4380万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1735.36万元。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1709起,比上年下降4.4%;死亡246人,下降3.9%;受伤2095人,下降7.5%;直接经济损失866.85万元,下降21.1%。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580起,下降9.1%;死亡222人,下降5.1%;受伤2079人,下降8.1%;直接经济损失501.80万元,下降22.6%。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21,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3.89。

十二、人口、资源与环境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699.43万人。

全年人工增雨总量达3亿立方米。年末全市大型水库蓄水总量6.0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94亿立方米。全年总用水量26.68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4.40亿立方米,增长8.5%;工业用水 2.06亿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农业用水20.22亿立方米,下降0.9%。

全年平均日照时数1981.8小时,比上年增加117.4小时。全市建成城市烟尘控制区6个,烟尘控制区面积211.65平方公里。建成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6个,环境噪声达标面积139.53平方公里。全市建成污水处理厂7座,市区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20万立方米;市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87.2%。建成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座,城市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700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7.4 %。

全市近岸海域达到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为70.0%,达到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为2.0%,达到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为22.6%,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为3.2%,劣四类海水水质比例为2.2%。未达到清洁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5610.5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10.0%。全年发现赤潮1次,比上年减少1次;累计面积60平方公里,减少72.1%,未直接造成经济损失。

全年完成宜林荒山造林513公顷,迹地林更新9023公顷,低产低效林改造6530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28.1%。全市共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自然保护区20个,总面积(包括海域)20813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比上年有明显提高,在全国城市中位居前列。市区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年日平均值分别为0.012毫克/立方米、0.012毫克/立方米、0.043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API指数小于100)。市区大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且略优于上年,空气污染指数在26-54之间,其中达到一级标准(API指数小于50)的天数占全年的95.1%(比上年提高15.6个百分点),其余天数均为二级(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