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宜丰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3-09 宜春市宜丰县统计局

十一、人口、就业、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加强,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顺利通过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复评。全年出生人口3832人,出生率12.19‰,死亡人口989人,死亡率5.46‰;人口自然增长率6.73‰。年末全县总人口280112人,总户数90700户,家庭户平均规模3.09人。

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年末全县从业人员123128人,其中:在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11933人,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36884人,其他经济从业人员74311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4%。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07年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563元,比上年净增2905元,增长24.92%;农民人均纯收入4296元,比上年净增550元,增长14.68%。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年末余额7896元,净增721元。

社会保障更加完善。2007年全县共有16124名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20241名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18956名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累计发放社保资金7759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2007年全县各类社会福利机构17个,福利院床位数1456张,年末在院人数1430人,全年在院总人天数490205人天。

社会救济体系进一步健全。继续实施“321”扶贫工程,推动了农村低保工作,城镇低保标准有所提高。全年社会救济总人数14436人。其中,8153名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发放低保资金1157万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各类享受优待优抚对象户数754户,发放优待金65万元。退伍军人的生活和就业得到妥善安置,“双拥”工作荣获全省先进。

民生工程彰显新成效。全年共投入资金5696万元,完成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等八大类73个小项民生工程任务。全面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957万元,首批120套经济适用房、96套廉租房建设完成。

十二、生态与环境保护

生态建设深入推进,工业原料林基地规模扩大。继续实施“三禁伐、两限伐”政策,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我县获得阿拉善生态协会和国际大自然保护协会组织的“2007SEE.TNC生态奖”第二名,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园林绿化工作快速发展。县城绿地面积211.21公顷,绿地覆盖率34.42%,绿地率达30.89%,人均公用绿地面积8.26平方米。

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大。全县森林覆盖率71.9%,空气质量二级,水质二级。官山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业园总体环评工作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对不法排污企业依法关闭、取缔或限期整改。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