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大田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3-08 三明市大田县统计局

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全县现有卫生机构61家,病床位720张,卫生技术人员636人,其中医生341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和初级卫生保健体系进一步健全,村卫生所、个体诊所遍布全县各村。全县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卫生执法监督得到加强。

全民健身活动持之以恒,竞技水平不断提升。成功举办大田县第二届农民运动会和第七届老年人运动会。以举办大田县第十届全民健身节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全县扑克(80分)升级比赛、钓鱼、羽毛球等各类比赛、活动30多场次。6月,我县籍运动员张杰获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及世界青年举重锦标赛62公斤级别冠军;同月,我县秧歌队12名选手代表三明市参加在厦门市集美嘉庚体育馆举行的省农运会第三套健身秧歌比赛,获总成绩二等奖。5至11月份,组队参加三明市第四届运动会,获县(市、区)组分获总分榜和奖牌榜第六名。县文体局被评为“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先进单位”。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自然增长保持稳定。年末全县总人口368028人,户均人数3.65人;在总人口中,男性人口194575人,女性人口173453人,男女性别比为112.17∶100;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89719人,占总人口数的24.4%;当年出生人口3334人,出生率9.06‰,当年全县注销死亡人口2274人,死亡率为6.18‰;全县人口自然增长2650人,自然增长率7.2‰。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51元,比上年增长24.7%;农民人均纯收入5004元,比上年增长13.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365元,增长13.5%;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19元,增长10.9%;城镇居民现住房屋人均建筑面积44.02平方米,增长19.3%;农民人均居住面积33.82平方米,增长31.4%。

2007年,全县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748户1994人,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金130.6万元;得到低保的农村居民5944户14170人,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951.7万元,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从8月份起,财政每月拨出专款3万多元对城市困难居民发放副食品补贴,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享受了这一优惠政策,至年底共发放副食品补贴15.2万元。年内建设并实施了农村和城镇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制度,至年底,全县共有20人得到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救助金额2.5万元;5人得到城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救助金额1.62万元。

年未全县城乡共有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17家,床位176张。城镇共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0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个。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我县环保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8.8%,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为98.9%,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为98.48%,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为99.34%,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96.1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市下达的“十一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内。县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生活饮用水达标率100%,地表水水质达国家三类水域标准。

全年全县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98起,比上年下降2.46%,死亡57人,下降12.3%,受伤231人,下降3.35%,经济损失371.87万元,上升13.79%,无发生重大事故。全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83起,比上年下降3.17%,死亡47人,受伤230人,经济损失48.87万元,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11.32%、0.86%和0.15%。全年发生火灾8起,比上年上升166.7%,经济损失23万元,下降76.53%,无人员死亡。全县各类伤亡事故都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大田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工业、农业产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