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人口与人民生活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96.12万人,计划生育水平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率达88%。人口出生率6.45‰,死亡率4.42‰,人口自然增长率2.03‰。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41元,比上年增长7.3%。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464元,比上年增长3.2%。农民人均纯收入3170元,比上年增长5.7%,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34元,比上年增长5.0%,恩格尔系数46.1%,比上年下降4.8个百分点。期末每百户农村居民拥有电冰箱12台,洗衣机39台,微波炉1台,热水器4台,移动电话19部,电话54部,彩电48台,黑白电视76台。全年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304元,比上年增长12.5%。共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3431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414人,发放保障金160万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538人,发放补助金496万元。 注:1、国内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相对数按可比价格计算。 2、各项指标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