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3-04 南阳市统计局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1096.22万人,其中:男性571.13万人,占52.1%;女性525.09万人,占47.9%。按城乡分,城镇人口401.55万人,乡村人口694.6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2.11万人,出生率11.05‰;死亡人口6.56万人,死亡率5.98‰。自然增长率为5.07‰。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31元,剔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06元,增长10.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98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0.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595元,增长14.7%。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8%,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3.0%。

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8.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5.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2.8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2.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2万人。

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3亿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3.4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3.8万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897万元,救助18.6万人次。

年末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3.7万张,收养3.5万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76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36个。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55亿元,接受社会捐赠69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全年总用水量23.41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11.88亿立方米;工业用水7.69亿立方米;生活用水3.57亿立方米。

全年实现COD减排量2.44万吨,SO2减排量3.95万吨,COD排放量控制在6.83万吨,SO2排放量控制在6.51万吨。

全市纳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27个,现已完成24个,完成率88.9%。白河出境水新甸铺断面COD、氨氮达标率分别为100%、94%。

全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6%,较上年降低1.39个百分点。所有市县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场,并投入使用。

全年营造林91.4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79.76万亩。全市参加义务植树498.8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2377万株。年末共有自然保护区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森林公园8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2个。年末全市森林覆盖率为34.51%。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887起、死亡254人,比上年分别下降15.0%和16.2%。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4人,事故直接财产损失678万元。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