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5)
十四、市场监管 工商: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方针,集中对集贸市场、建材市场、农资市场、医药市场、旅游市场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全年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3831件,总案值760万元。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和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两项改革,从源头上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客体的全面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为实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奠定了基础。推行商品入市索证索票制、重点商品备案制、商品登记台帐制和不合格商品退出制;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制,推行《经营者违法行为公示制》,开展红盾进社区、进牧区活动,加大对市场和社区的监管力度,全年查处无照经营243户,商标侵权案14件,广告违法案件8件,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4件,取缔私屠滥宰窝点3户;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386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8.4万元;认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对873名下岗再就业人员免收登记费和管理费达50.6万元。 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3家,医疗器具220台(件);抽查生产企业83家97个批次的产品;抽查定量包装商品60家81个批次;开展3C(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产品执法检查,全年完成强检工作计量器具5125台(件),集贸市场、商场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5%以上;检查夜化石油气瓶4520只、安全阀360只,压力容器111台,全年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一起篡改农用肥料生产日期的违法案件;打击”土炼油“,查获原油35立方米,”土炼油“成品26吨。 十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以三卡两站为支撑,以四级网络为框架,以社区片警为依托,以群防群治组织为基本力量“的五条战线联动的社会治安打防控一体化工程初见成效。全市共建安全户60414户,建成率达90%;建安全组织1686个,建成率85%;建安全社区13个,覆盖面为31.7%。 全年刑事案件立案601件,破412件,破案率68.6%,与上年比,发案数下降11.4%,破案率上升6.4%;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0件225人,全部结案,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提高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十六、环境保护 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以控制大气污染为重点,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为了加强颗粒污染物治理,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面积,接入热网面积62万平方米,取消小锅炉105台,减少原煤散烧15万吨,消减烟尘排放量4500吨、二氧化硫600吨;开展洗浴业、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拆除和强制拆除煤灶16家,发放《餐饮业排污登记注册证》123家;继续开展空气质量周报工作,全年发布58期;完成过境污水、二子湖水质、扎矿区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编制完成《满洲里市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功能稳步提高。 十七、城市建设 基础设施:全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383万元,其中市政工程投资1816万元;园林工程投资27.5万元,其中园林绿化投入15万元,种草坪9800平方米,立交桥下绿化、硬化投入12.5万元,修绿篱324米、植树1200株、彩板小路63米;环卫工程投资36万元;给水工程投资48万元,引水入户903米;供热工程投资5456万元,其中市区热电联产、新建电厂投资2000万元,扎区电厂热电联产工程投资1956万元。完成南区二、三道街续建混凝土路1.37万平方米;新建双拥路沥青路面1.24万平方米;完成站前广场改造工程;完成商业步行街、世纪广场人行道板铺设7000平方米;维修道板1800平方米;修复破损沥青路面5300平方米;完成居民区三项设施维修工作,对湖东垃圾场进行了全面覆土平整。 城市规划:《满洲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已上报自治区政府审批;完成《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用地审批:公建审批22项,总用地面积22.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私建审批10项15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91平方米。 建筑市场管理:对9家施工企业、2家构件企业进行资质年检;对15家外进监理、设计、施工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核、备案登记。全年单项工程招投标项目35项,工程造价2.09亿元,公开招投标率100%。 十八、人口 就业 人口:年末全市总人口23万人,其中户籍常住人口为157150人(公安口径),总户数58928户;其中,少数民族18个、人口12474人。在总人口中,男女性别比例为50.9:49.1(总体为100)。按行政区划分,市区人口为55976人,扎区人口92472人,东湖区8702人。 计划生育:全年出生人口1131人,比上年减少217人,人口出生率6.1‰,计划生育率98.9%。全市已婚育龄妇女47015人,其中流动人口8734人,综合节育率100%,流动人口验证率92%。 从业人员:年末单位从业人员33023人(不含铁路系统,下同),比上年下降0.2%,其中,在岗职工32326人,比上年下降0.1%。 城镇再就业:实现就业和再就业5110人,新增就业岗位3117个,安置困难群体”4050“人员945名;新建就业基地3个,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贷款1310万元,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733个,减免各项税费200多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十九、人民生活 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54元,比上年增长11.0%;全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9412元/年,比上年增长12.7%。年末,全市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1.8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0.4%;居民人均储蓄存款达2.05万元,比上年末增长19.0%。 居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5028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食品支出和衣着支出仍占主要份额,分别为32.8%和16.9%,其中,食品支出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衣着支出比上年上升0.5个百分点;居住性支出和交通与通讯支出增长较快,分别比上年增长40.6%和40.2%。居民人均非消费性支出1708元,比上年增长15.5%,其中,转移性支出占据首位,达到人均1070元,占非消费性支出的62.7%;其次为购房与建房支出,达到人均550元,占非消费性支出的32.2%。 住房公积金: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额9954万元,当年归集额2613万元,比上年末增长42.9%;向个人支付和偿还职工住房公积金935万元,比上年增长69.1%;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408户、2133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70.6和60.4%。城镇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3.12平方米,比上年提高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