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治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3-03 长治市长治县统计局


四、人口、就业、人民生活

人口:人口总量得到控制,常住人口缓慢增长。年末,据抽样调查全县共有常住人口(在长治县居住半年以上人口)333983万人,比上年增加1633人,增长0.5%其中城镇人口为67832人,乡村人口为266151人,男性为167822人,女性为166161人,男女比例持平衡增长。全县人口出生率为9.55‰;死亡率4.65‰;自然增长率4.9‰。据公安部门统计,2006年末,全县户籍人口318503人,男性为158972    人,女性为159531人。

就业和社会保障:全县积极开辟就业渠道,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据劳动部门统计,2006年末,全县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28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1 %,控制在4%预定目标以内。全县初步建立起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基本生活保障体系。

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855元,同比增长9.1 %。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17228元,同比增长20.6%,单位从业人员达到14922人。

公报注释:

1、本公报中总产值,增加值为现价,除注明外,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计算。2、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不含居民住宅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