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全年出版图书3422种,总印数0.77亿册;报纸59种,总印数8.29亿份;期刊175种,总印数0.28亿册;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0.51亿盒(张)。 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7500个,其中医院412个,卫生院877个。年末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2.4万人,其中医生5.2万人,注册护士4.5万人。年末共有卫生机构床位10万张。农村有医疗点的村数占总村数的90%,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万人。 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我省346名运动员参赛,取得19金11银21铜的优异成绩,金牌总数居全国第九位;2人4次创4项全国纪录,1人3次创3项亚洲纪录,实现参加决赛人数、参赛项目和获得的金牌数、奖牌数历史突破。全年销售体育彩票34.8亿元。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省年末常住人口3627万人,全年净增人口23万人。全年全省出生人口44.3万人,出生率12.2‰;死亡人口21.8万人,死亡率6.0‰;自然增长率6.2‰。城镇化水平为51.4%。 表14 2009年人口主要构成情况 指 标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全省总人口 3627 100.0 按城乡分 城镇 1864 51.4 乡村 1763 48.6 按性别分 男性 1828 50.4 女性 1799 49.6 按年龄分 0-14岁 653 18.0 15-64岁 2637 72.7 65岁及以上 337 9.3 农民人均纯收入6680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1%,增幅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7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增幅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5.9%,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9.7%。 ![]() ![]()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84.61万人,比上年增加27.38万人。其中参保职工476.73万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107.88万人。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48.14万人,增加9.45万人。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137.19万人,其中参保职工503.71万人,参保的城镇居民633.48万人。年末全省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88.66万人,全部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年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61万人,减少1.03万人;全省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8.5万人,比上年减少0.73万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80.76万人,增加3.09万人,其中“五保”供养对象9.74万人。 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21684张。全省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5000多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站)1063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6.05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5.09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1064.3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253.80万亩,其中,完成人工造林更新总面积186.71万亩,比上年增长8.3%。其中荒山造林49.92万亩,增长1.4%;人工迹地更新面积136.79万亩,增长11.1%。全省森林覆盖率63.1%。商品材产量635.27万立方米,下降16.1%。 全省完成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601个,投资2.1亿元。全省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为6397家,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书数为12177家。全年关停并转迁企业数为375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99%;城市污水处理率75%。 全省共有5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6个省级生态村。有风景名胜区51处,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6处、省级35处,国家风景名胜区比上年增加3处,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约2300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9%。有自然保护区93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50.2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4.13%。 23个城市中有22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23个城市中,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有11个,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有22个。 2583公里评价河长中,水质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为2088公里,占评价河长的80.84%。12条主要水系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的占93.8%。全省近岸海域海水达到清洁、较清洁的面积占56.1%。9个设区城市的33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5.2%。 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42亿元。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168.91千公顷,其中绝收11.95千公顷。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579起,其中一般火灾38起,较大火灾528起,重大森林火灾13起;过火面积1.6万公顷,受害面积1.1万公顷;森林火灾发生率、过火率和受害率分别为7.04次/十万公顷、1.71‰和1.48‰。全年因海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3.84亿元,增加35.8%。全年发生海洋赤潮12次,减少2次;累计赤潮面积约377平方公里,下降21.4%。 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共发生各类事故17680起,比上年下降11.5%;死亡3413人,下降6.1%;受伤16398人,下降13.6%;经济损失18673万元,下降6.5%。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29人,下降14.7%;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1.87人,下降11.0%。煤矿事故13起,死亡20人,分别下降27.8%、4.8%。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643起,造成2916人死亡,1626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706万元,分别下降13.0%、5.1%、13.9%、4.7%;万车死亡人数为4.37人,下降14.5%。 注:1、本公报未包括金门县和连江县的马祖列岛。 2、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3、本公报福建省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