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31 抚州市统计局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截至2009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3905673人,比上年末增加28242人。其中,城镇人口1557582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39.88%。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3.79‰,比上年下降0.01个千分点;死亡率为5.97‰,比上年降低0.01个千分点;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82‰,与上年持平。

2009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119元,增长6.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6697元,增长4.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117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51元,增长8.3%。城镇恩格尔系数为51.96%,下降1.7个百分点,农村恩格尔系数为36.26%,下降3.58个百分点。农村人均住房面积32.68平方米,增加0.92平方米。

大力推进民生工程,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全市新增个体工商户12708户,新增城镇就业4.05万人,城镇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标准人均每月提高147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93.7%;城乡低保人数达21.7万人,人均月补差标准城市提高到159.8元,农村提高到68.5元;启动了乐安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光明·微笑”工程,对全市适宜手术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实施了手术,实现了动态清零;扎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有效遏制了疫情发展。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4.2万平方米、廉租房28万平方米,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7691户、2236万元。完成棚户区改造拆迁39.7万平方米。11个县(区)污水处理厂全部投入试运行。完成733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拍摄了电视连续剧《牡丹亭》,圆满承办了江西省第四届艺术节,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全市运动会。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公众安全感测评获全省第二名。科技工作、扶贫开发、国防动员、拥军优属、人民防空、人口计生、公益慈善、审计和司法等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抚州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抚州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十三、环境

全市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夯实,抚河干流和崇仁、宜黄河支流水质量总体良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跨市界面水质达到国家三类标准,市城区空气质量全年保持在二级标准以上、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3万吨/天已建成投入试运行,广昌、南城、东乡、金溪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行运行,其他县(区)污水处理下正在加快建设中,全市围绕实现“一流水质、一流的空气、一流的生态、一流的人居环境、一流的绿色生态保护建改管理机制”目标,大力推动绿色生态抚州建设工作取得成效,全市6个县开展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其中东乡、南城、南丰、黎川四县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资溪县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县;宜黄棠阴镇、东陂镇、神岗乡、南丰紫霄镇、傅坊乡、资溪高阜镇被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建成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4个,其中资溪马头山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通过评审;创建了5所国家级绿色学校,14所省级绿色学校和1个省级绿色社区。

注:

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有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参保职工和参保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非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