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昌吉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19 昌吉州昌吉市统计局

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维持低水平。年末全市总人口34.78万人(其中地方人口32.58万人,兵团人口2.2万人),其中男性17.9万人,女性16.88万人。总户数111823户。在全部人口中,非农业人口数22.25万人;民族人口9.13万人。人口出生率10.96‰,人口死亡率2.81‰,人口自然增长率8.15‰。

城乡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收入稳步增长。2007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1400元,比上年增长24.6%;年末在岗职工平均人数47042人,同比增长3.6%。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84元,比上年增长29.1%;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实际支出为8875元,比上年增长18.7%。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585元,增收526元,同比增长8.7%。

2007年,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与再就业3920人,年末实有登记失业人数701人,登记失业率为1.8%。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享受低保1445户、3024人,累计发放保障金274万元;农村享受低保468户、1329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4万元;全市企业养老、事业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分别达到5.4、1.52、8.32、4.21、5.21、5.77万人。

说明:地区生产总值、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为现价,其发展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