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禄丰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年末全县城镇建成区面积29.94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面积7.36平方公里),全县城镇建成区绿地面积154公顷(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124.8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92平方米,绿地率18.02%,绿化覆盖率23.5%,已建成街道46条,总长47.5公里,面积82万平方米。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7.4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78.89%,城区大气降尘量每平方公里84.63吨。 全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071元,比上年增加474元,增长13.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13元,比上年增加1212元,增长8.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7.8%。年末全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0.6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6.16平方米。全县164个村(居)委会,全部开通程控电话,通公路,通电;163个通自来水,占99.4%。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1935人,比上年增加747人,其中:在职职工14959人,离退休人员6976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4287人,比上年增加471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606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5408人,比上年增加1454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数37573人。70135个农村居民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 十一、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2009年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867户,14067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8994户,18724人,民政部门优抚的残疾军人153人、在乡复员军人1020人。全县共有敬老院14所,现有五保老人1999人,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398人,分散供养的1601人。有福利院1个,收养3名孤残儿童和12名鳏寡老人。在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中,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为20723人。 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21.77万亿元。农作物受灾面积11357.1公顷,其中绝收2313.8公顷,受灾人口296899人。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8起,19人死亡,比上年下降17.4%,12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4.87万元;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26人,下降 25.7 %。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4起,4人死亡, 1人重伤, 3人轻伤,直接损失140万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起,2人死亡, 2人受伤,直接损失143.8万元;发生交通事故 72起,13人死亡,12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1.07万元;发生火灾10起,直接财产损失34.9万元。 注: 1、本公报数为初步核算数,实际数以《禄丰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非公经济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4、有资质建筑企业是指资质在四级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