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679元,比上年增加2704元。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81元,增长11.4%,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882元,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9313元,增长10.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521元,增长5.3%。居民住房条件继续保有较高水准,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2.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使用面积41.7平方米。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年采集就业岗位1.37万个,新增就业再就业6800多人,培训劳动力2.3万人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200多人。全年城镇失业登记率2.8%。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扩面增缴1.58万人次。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2100多人,实现”即征即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6万人,7万多人领取养老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实现”即看即报“。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100元,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为90岁以上老人按月发放尊老金和长寿补贴。实施医疗救助324人次、教育救助3992人次,对3000多名残疾人开展了各类康复服务。各类福利机构拥有床位2170张,集中供养91人。发放困难户补助(含临时救济)135.7万元。 注: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