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勐海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4)
卫生事业体系不断发展。全县卫生机构数18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1个,县医院1个、中医院1个、保健院1个、疾病控制中心1个,卫生机构床位数759个。卫生技术人员532人,比上年增长16%,其中:执业医师142人,助理医师186人,注册护士160人。全年诊疗41.6万人次。 体育事业长足发展,群众健身日趋高涨。全县组织全民健身活动142次,参加人数9.6万人次;组织球赛27场次,参加人数7914人;举办各系统运动会12次,参加比赛1300人次。 十一、人口、劳动就业 控制人口增长取得积极成效。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3.42万人,户籍人口31.7万人。在户籍人口中,农业人口26.5万人,占总户籍人口的83.6%;少数民族人口27.9万人,占总户籍人口的88 %。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0.06‰,死亡率为4.7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34 ‰。 劳动就业规模大,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年末在岗职工人数17081人,比上年末增加1217人,其中企业在岗职工人数10245人,增加815人;事业在岗职工人数5035,增加290人;机关在岗职工人数1801人,比上年增加112人。职工工资总额达34423.4万元,比上年下降0.25 %。全年为5774人提供职业指导服务,比上年增长61.6 %。有3096人介绍就业成功,比上年增长5.7 %。年末全县城镇实有登记失业人数39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 2.21%。 十二、城镇建设、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 城市功能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县城建成区3.63平方公里,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居住用地2.11平方公里,公共设施用地0.67平方公里,公共绿地面积0.05平方公里,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43平方米/人;公园数1个,公园面积25公顷。道路长度18公里,道路面积35万平方米,路灯628盏,排水管道18公里,生活垃圾简单处理能力50吨/日。 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全县环境保护机构1个,环境保护系统人员15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67%,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工业废气处理率100 %,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57.38 %。 全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2起,比上年下降25.7 %,安全事故死亡23人,比上年下降4.2 %,受伤62人,增长3.3 %,直接经济损失59.2万元,比上年增长5.8%。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67人,比上年下降12.9 %。其中:道路交通事故43起,死亡20人,受伤62人,直接经济损失1.83万元,同比去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4%、9%、47.4%。 十三、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903元,比上年增长8.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069元,比上年增长1.1%;城镇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27.26平方米,城镇居民家庭恩格系数为44.9%,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46元,比上年增长12.4%;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09元,比上年增长12.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46元,比上年增长3.6%。农村居民家庭恩格系数为49.7%,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 扶贫攻坚力度加强。2009年全县认真落实各项扶贫措施,多方筹集资金,认真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问题。全县贫困人口283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8.5%,比上年减少1.2个百分点。 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全县收养性福利机构有社会福利院1个,敬老院2个,床位117张,年末在院人数82人;救助管理站1个,全年救助人次223人;老龄办1个,老年服务设施50个。本年得到抚恤、补助优抚768人; 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加强。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7067人,比上年增长7%;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740人,增长20.3 %;参加生育保险人数3301人,增长1.3%;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8274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33476人,增长120 %,其中,参保的职工人数16018人,增长5.1%;参保居民人数17458 人,增长100 %。农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人数245612人,增长4.3%,参合率95.77%。全年全县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人数为8303人,低保资金1492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4 %、26.8 %;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人数为34295人,低保资金2914万元,分别增长3.3%、88.1 %。全年投入救灾资金235.9万元,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44人次。 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后结果以《2009年勐海县统计年鉴》公布为准。 2.社会发展有关指标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3.由于口径范围发生变化,部分指标数据存在不可比现象,请注意对比使用。 4、生产总值、各项增加值的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5、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