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开平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19亿元,按省统一口径增长14.0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9.12亿元,比上年增长8.17 %。 金融稳定。全年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40.06亿元,比年初增长14.95 %。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88.03亿元,比年初增长18.44%。各项贷款余额58.93亿元,比年初增长9.10 %,其中短期贷款40.26亿元,比年初增长9.59 %;中长期贷款15.97亿元,比年初减少1.62%。侨汇收入10873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9.46 %。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事业取得较好成就。全年获得地级市以上科技进步奖3项,其中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全年专利申请数712件,授权数262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24家,其中省级21家,江门市级3家;民营科技企业57家,其中省级39家,江门市级18家。2008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产值2.76亿美元。 教育事业和谐发展,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水平稳步提高。2008年全市有中小学196所,其中完(高、职)中15所,初中26所,小学15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全市在校生共129589人,其中小学生67256人,初中生37266人,高中阶段在校生25026人。幼儿园38所,在园儿童19746人。电视大学1所,在校本科生553人,大专学生137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毕业生入学率100%。非正常流动率为0。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100%,与上年持平。17周岁人口中等教育完成率99%,与上年持平。初中入学率100%,与上年持平。毕业率100%,与上年持平。非正常流动率0.57%。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8%,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普九”五率连续第十九年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要求。全市初中毕业生11281人,升学率为95.6%,比上年提高0.8百分点,完成江门市下达的“普高”指标。全市高考录取人数3718人,其中本科录取人数1342人,报考录取率69.97%。高中升学率为52.2%。全年投入1783万元,新建改建校舍18624万平方米。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不断发展。全市有文化馆1间;文化站15个;博物馆1间;美术馆1间;图书馆6间,总藏书量29.2万册,其中镇图书馆藏书量15.7万册;粤剧团2个;市(镇)影剧院5座。广播电视台1间,有线电视转播频道41个,广播电台播出频道1个。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共有卫生机构25个。其中医院5家,卫生院15家;妇幼保健院1家;专科防治所、站2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家。病床床位1442张,其中医院1030张,卫生院352张。卫生技术人员2058人,其中执业医师641人,执业助理医师259人。 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承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旋律,推动全民健身发展。组织社会各届近万名青少年齐聚城市北广场,参加“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万人环城跑活动,以实际行动迎接奥运、宣传奥运、树文明新风。组织市第六届“国税杯”乒乓球公开赛,设男、女团体赛 、男 、女单打赛,其中男子团体28队、女子团体11队。组织澳门(江门)同乡会男、女子篮球队VS开平男、女子篮球联谊比赛。组织中国女排VS开平男排对抗赛。 十一、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 户籍人口有所增长。2008年年末全市总人口685075人,其中男性342579人,女性342496人。非农业人口244858人,占总人口的35.74%。全年出生人口6881人,出生率为10.06‰。死亡人口5530人,死亡率8.08‰。全市净增人口1351人,自然增长率1.97‰,比上年下降0.59个千分点。 劳动就业压力有所缓和。年末全市社会从业人员377368人,比上年增长1.18 %。其中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86410人,比上年增长9.36 %。失业人员人数690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437人。 社会福利保障事业日益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59933人,参加养老保险的有84001人,参加医疗保险的有51206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有427946人。 社会安全明显改善。全市共发生工矿企业事故2宗,比上年减少50%,工矿企业事故死亡2人,比上年减少100%,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1。交通事故死亡人数65人,同比下降5.8%。亿元GDP事故死亡率0.39。 十二、人民生活与环境保护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08年城镇职工人均工资17416元,比上年增长9.00 %;农村人均纯收入6000元,比上年增长6.03%。居民住宅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年竣工住宅面积8.82万平方米;住宅销售面积20.74万平方米。 城乡居民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继续改善。大力推动侨乡文化建设,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继续增加。2008年新增国家级文明村1条,江门市级文明村10条,江门市级文明单位4个,开平市标兵文明村11条,开平市级文明单位3个。自1991年以来,已创建各级文明村(单位)492个,其中国家级文明村1条,广东省文明村6条,江门市标兵文明村40条,开平市标兵文明村278条;广东省文明单位(窗口)8个;江门市标兵文明单位20个。 注:公报中的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增加值和总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