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0-04-07 汕头市统计局

2009年,全市用于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1796万元,比上年增加3652万元,增长44.8%;获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0.36万人,增长16.7%;救助站救助人数1539人,增长6.2%。至年末,全市有社会福利院9处,收寄养436人;城镇敬老院42个,收寄养922人。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639起,死亡总人数227人,受伤578人,比上年分别下降30.1%、4.2%和37.0%。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22,下降8.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2.86,下降10.9%。

注:1.本公报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本地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均按现行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本地生产总值即GDP,过去称国内生产总值。

3.规模以上工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总人口数据按公安局年报数,出生人口、出生率及自然增长率取自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统计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