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体育事业全面推进。全省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640项次,参加全民健身活动人数2060万人。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行政村1758个。全省运动员获得9个世界冠军、20个亚洲冠军和59个全国冠军,获得10枚亚锦赛金牌和9项东亚运动会冠军。在十一届全运会上夺得18枚金牌,名列金牌榜第10位,时隔8年后再次跻身全国十强。全省体育场地21359个。其中,体育馆160座,运动场656个,游泳池189个,各种训练房20354个。湖南运动员熊倪入选“最具影响力的新中国体育人物”。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耕地保护与用地保障得到平衡。全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实施省以上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5个,建设规模1.6万公顷。基础设施、重大产业、民生工程以及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得到保障。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3万公顷。全省基本农田稳定在336.72万公顷。全省批准建设用地28280.85公顷,建设占用耕地6688.2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7901.07公顷,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矿产资源勘探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新成果。全省完成11个重要矿种、107个重点矿区的资源整合。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287个,实施资源危机矿山找矿项目15个,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2处,取得一批新的找矿成果。国家地质公园6个,地质遗迹保护区12个。成功避让地质灾害56起,避免伤亡3900人,避免财产损失4685万元。 生态保护有新成效。全省关停小火电机组138.5万千瓦,分别淘汰炼钢、炼铁、水泥落后产能63万吨、55万吨和1400万吨。湘江重金属治理列入国家专项治理规划。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59.2%,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6.6%,分别比年初目标提高4.2个和2.6个百分点。有12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比上年增加2个;地表水96个监测断面满足III类标准的断面比例87.5%,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洞庭湖水质进一步好转,监测断面均属Ⅱ、Ⅲ类水质。已批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3个。全年完成荒山荒(沙)地造林面积125.03千公顷。其中,人工造林面积99.04千公顷。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519.36千公顷。全省森林覆盖率为56.43%,比上年提高0.57个百分点。 节能减排有新进展。全省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13.7%,单位GDP电耗比上年下降3.01%。列入国家“千家节能企业”的28家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长2.3%,比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速低1.7个百分点;占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比重为37.6%。全省“百家节能企业”(不含国家“千家节能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下降1.8%,比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速低5.8个百分点;占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比重为17.4%。全省年综合能耗在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耗能工业企业上报的68种单位产品能耗指标中,有45种下降,占66.2%。全省化学需氧量减排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提前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任务。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全省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0886起,下降11.5%;死亡3198人,下降17.9%。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25人,下降28.6%;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人数2.99人,下降16.3%;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4.07人,下降19.4%。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444起,死亡2154人,分别下降2.5%和15.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3.8人,下降34.8%。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自然增长率略有回升。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406万人。全省总人口6900.2万人,比上年增加55万人,增长0.8%。其中,城镇人口2980.89万人,乡村人口3919.31万人。人口出生率13.05‰,比上年提高0.37个千分点;死亡率6.94‰,下降0.3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6.11‰,比上年提高0.71个千分点。人口年龄构成中0-14岁、15-64岁、65岁及以上人口分别占16.5%、74.3%和9.2%,与上年比较,0-14岁人口比重上升0.2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下降0.4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0.16个百分点。年末全省就业劳动力3935万人,比上年增加24.92万人。 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10元,增长8.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3%。其中,工资性收入2234.01元,增长12.2%。本乡地域内务工收入较快增长,增幅达16.0%,超过外出从业收入5.5个百分点。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分别增长18.0 %和14.0%。人均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417.7元,增长22.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84.31元,比上年增加1258.80元,增长9.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5%。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8979.96元,增长6.7%;经营净收入1744.37元,增长10.7%;转移性收入3940.80元,增长12.2%;财产性收入419.17元,增长32.4%。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828.23元,增长8.9%。其中,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衣着和食品支出分别增长18.3%、5.1%和5.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20.87元,增长5.7%。其中,食品、衣着和居住分别增长1.0%、7.9%和9.8%。全省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8.6%,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8.9%。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0.2平方米,增长3.1%;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1.69平方米,增长2.4%。 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明显。年末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为879.1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0.1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633.04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246.13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1828.79万人,增加480.30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46.32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82.4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392.01万人,增加1.8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472.08万人,增加68.5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502.04万人,增加70.49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巩固,参合人数达4618.2万人,参合率91.2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14个试点县全面启动,106万60岁以上老年农民领取了基本养老金。年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人数18.16万人。全年145万城镇居民和262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年末全省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1.86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0.12万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0.95万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438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0.4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6.86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0.38亿元。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