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滕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4-06 枣庄市滕州市统计局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2008年末,全市公安户籍总人口165.8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1.59万人;在总人口中,男性86.72万人,女性79.12万人;18岁以下30.88万人,18岁至60岁112.14万人,60岁以上22.82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8.98‰,自然增长率3.75‰,合法生育率达到90.7%。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1929元,增长2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20元,增长13.8%;人均消费性支出8842元,增长15.9%;农民人均纯收入6231元,增长11.3%;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25元,增长8.2%;年末农民人均居住面积为37.6平方米,比上年提高1。3平方米,住房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农村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彩电106台、电冰箱28台、太阳能热水器24台、空调机11台、洗衣机82台、摩托车74辆、电脑7台、固定及移动电话225部。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2008年,实现养老保险扩面8200人,征缴各类社会保险费63559万元,比上年增长18.5%。全年共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41293人,收缴居民医疗保险费614万元;共征收农村养老保险金409万元,扩面6919人,发放72.1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全市落实低保27512户,53094人,其中城市低保4511户,12436人,发放低保金1474万元;农村低保23001户,40658人,发放低保金2196万元,全市建有高标准敬老院22个,6处敬老院被评为省一级敬老院,床位总数5300个,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0%。

注:(1)本公报中GDP为初步核算数,部分数据为快报数。

(2)公报中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使用时正式数据以《滕州统计年鉴-2009》为准。

(4)规模以上工业为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为50万元以上项目在当年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

(6)限额以上批发企业为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年末从业人员在20人及以上的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年末从业人员在60人及以上的企业;限额以上住宿业为星级宾馆、饭店;限额以上餐饮业为年销售额200万元及以上,年从业人员40人及以上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