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年末全地区总人口56.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5万人,增长3.0%,其中,常住户口人口(户籍人口)52.94万人,未落常住户口人数3.33万人。城镇化率为58.24%。人口出生率10.82‰,死亡率5.63‰,人口自然增长率5.19‰。 年末全地区暂住人口7.07万人。 (表4)2008年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 标 年末数(万人) 比重(%) 总人口 56.27 100.0 其中:城镇人口 32.77 58.2 乡村人口 23.50 41.8 其中:男 28.83 51.2 女 27.44 48.8 其中:汉族人口 38.56 68.5 少数民族人口 17.71 31.5 其中:18岁以下人口 10.98 19.5 18-35岁人口 14.83 26.4 35-60岁人口 23.51 41.8 60岁以上人口 6.95 12.3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18.2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30元,比上年增加590元,增长15.0%。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8416 元,比上年增长17.6%。年末城市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1.86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2.03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5%。 年末全社会从业人员22.37万人,比上年增长3.2%,其中地方城镇单位从业人员5.65万人,比上年下降0.05 %。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城镇就业再就业1.3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 年末全地区参加城镇失业保险人数5.14万人,增加0.15万人,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0.11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6.87万人,增加0.4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5.52万人,增加0.34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35万人 ,增加0.11万人。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1.33万人,增加0.1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72万人,增加0.6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6.67万人,增加0.56万人;参保退休人员2.05万人,增加0.0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6.66万人,增加0.3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5.02万人,增加0.12万人。 年末有3.62万人领取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增加0.11万人,其中,城镇1.89万人,农村1.73万人。有1646人领取国家抚恤补助。 年末全地区有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4所,床位1399张,增加209张;收养各类人员1143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194.6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22.4万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1331.1万元。拥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76个。 年末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 14.34万人,增长24.1 %;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6.8 %,比上年提高 5.3个百分点。 十二、城市建设 城市(县城)建成区面积42.7平方公里,其中,哈密市34平方公里,巴里坤县4.2平方公里,伊吾县4.5平方公里。 全年供水总量2433.67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5%,其中,居民家庭用水883.14万立方米,增长9.3%,用水普及率98.93%。年末用水用户8.87万户,比上年增加0.67万户,其中,家庭用水用户8.37万户,增加0.77万户。 全年天然气供气总量730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3倍,其中:居民家庭用量418.8万立方米,增长94.7%;天然气用户5.2万户,比上年增加1.1万户。全年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9440吨,增长15.7%,其中,居民家庭用量7079.8吨,增长36.8%;液化石油气用户3.5万户,比上年增加1万户。 供热面积746.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4.3%,其中,住宅518.9万平方米,增长7.1%。 城市道路长度211公里,比上年增长25.6%;城市道路面积354万平方米,增长8.3%;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3.6平方米。排水管道总长339公里,排水管道密度4.06公里/平方公里。 年末运营公共汽车241辆,平均每万人拥有6.59标台,客运总量196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3.6%;运营出租车1125辆,客运总量253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7.8%。 建成区绿地面积1912.3公顷,建成区绿地率37.1%。公园11个,公园面积88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47平方米。 清运生活垃圾23.89万吨,比上年增长6.2%;生活垃圾处理量14.15万吨,生活垃圾处理率59.23%。污水排放量1167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42.76%。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国土资源部门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结果,地区国土总面积14.21万平方公里。地区本年建设占用耕地7.87公顷(118.05亩),比上年减少1.35公顷(20.25亩)。新发现大中型能源矿产地2处。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Ⅱ级以上的优良天数占全年监测天数的98%,比上年增长0.7个百分点。 水质状况满足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100%。全年用水总量10.41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0.66亿立方米,工业用水0.59亿立方米,农业用水8.49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1877.8立方米。 全年用电量14.57亿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12.6%,其中,工业用电8.29亿千瓦小时,增长9.8%;农业用电2.68亿千瓦小时,增长14.38%;居民生活用电1.15亿千瓦小时,增长10.28%。 已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总面积2.57万平方公里。 全年地区职责范围内发生各类事故458起,比上年下降28.9%;死亡86人,减少6人;受伤263人,减少155人;直接经济损失283.2万元,下降29.6%。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68人,比上年下降32%;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7.14人,下降11.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6.40人,下降20.6%;煤矿百万吨死亡1.06人/百万吨(不含三道岭煤矿),下降65.9%。 注:1、本公报数均为初步统计数,其中:工业数据为2008年12月月报数。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口数为辖区数。 4、人口数为公安年报数,包括兵团人口。 5、红枣面积中不包括未达到统计标准的4万亩红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