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延寿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3)
卫 生 全县各类卫生机构14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2个,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51人,其中:医生263人,护师、护士82人。全县有卫生防疫、防治机构1个,卫生技术人员46人;妇幼保健机构1个,卫生技术人员38人;农村有卫生院9个,床位151张,卫生技术人员257人。对5个乡镇医疗用房进行了改造,维修新建乡镇计生服务站2处 四、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 口 年末全县总人口268468人,比上年增加1445人,其中:城镇人口61254人,增加2380人。在总人口中:农业人口193697人,非农业人口74771人。男性人口137846人,女性人口130622人,全县人口出生率10.4‰,人口死亡率3.9‰,人口增长率 6.5‰,比上年下降1.2个千分点。 劳动就业 全县共有从业人员12566人,比上年增长2.0%,全年共发放从业人员劳动报酬23546万元,比上年增长23.4%,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898元,比上年增长 20.9%。 居民生活 城乡生活水平有新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84元,比上年增长14.3%;农民人均纯收入5260元,增长15.4%。 居民储蓄 居民储蓄存款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45045万元,比上年增加40724万元,增长39.0%。 居住水平 城乡人民居住状况进一步改善,全县竣工楼房住宅面积10万平方米。 城镇供水供电 供水总量204万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59.4万吨。居民生活用电7714万千瓦时,增长12.4%。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入。新增就业再就业5000余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4.0%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人。完成城镇养老保险扩面1110人,养老金调待率、发放率达到100%,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达到984元。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参保居民1.28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12.7万人,7.4万人受益。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了全覆盖。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年度初步数字。 2、人口数为延寿县公安局户籍人口数。 3、国内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其分组、工业总产值及其分组数据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