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武定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9670万元,比上年增长62.64%,其中:商品住宅投资10320万元,增长49.93%。房屋竣工面积469365平方米,增长99.57 %。商品房销售额20499万元。其中,期房销售额14244万元,占商品房销售额的69.49%。 五、国内外贸易及招商引资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755.8万元,比上年增长22.2 %。分城乡看,县级实现32217.3万元,增长22%;县级以下实现17538.5万元,增长22.56%。分经济类型看,公有制经济实现5965.3万元,减39.99%,其中:国有经济实现4513.5万元,增长41.78%;非公有制经济实现43790.5万元,增长42.29%,个私经济实现43790.5万元,增长42.37%。非公有制经济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88%,比上年上升12.4个百分点。 全年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41个,累计到位资金56533万元,同比增长34.91%。其中:省外资金5791万元,省内州外资金50742万元。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县内公路通车里程1676.921公里(含村道),其中:高速公路51公里。全年完成客运量182.5万人,增长11%;客运周转量8313万人公里,增长13.7%;货运量63.68万吨,增长13.5 %;货运周转量6177万吨公里,增长41.5 %。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5072万元,其中:邮政业务总量422万元,增长4.71%。年末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114870部,户均1.55部,其中:移动电话用户达99880户,互联网用户达6920户。 全年共接待游客79.9万人次,比上年减3.35%,实现旅游总收入21636万元,增长1.07%。其中:狮子山景区接待游客34.29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25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2.03%和69.34%。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23715万元,比上年增收3116万元,增长15.13%。其中:上划中央“两税”收入7453万元,增长4.24%;上划中央和省级所得税收入2003万元,增长46.2%;上划省级耕地占用税30万元,减57.7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4229万元,增长18.5%。地方一般预算支出76150万元,增长40.61%。 金融机构年末人民币存款余额239200万元,同比增长23.58%,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133874万元,增长15.79 %。金融机构年末人民币贷款余额142095万元,增长57.33%。 全年县内保险公司保费收入4346.5万元,已决赔款1583万元。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在校学生40394人,专任教师2525人。其中:普高在校学生3656人,专任教师168人;初中在校学生10723人,专任教师878人;小学在校学生22191人,专任教师1359人;幼儿园在校学生3366人,专任教师88人。 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98.93%,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6.17%。 全年上报省州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0项,其中:省级立项4项,州级立项3项。受理专利申请10件,批准专利7件。 九、 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个,图书馆1个,藏书量9万册,电视覆盖率98%,广播覆盖率96%。 全县医疗机构16个,其中:县级医疗机构2个,乡镇卫生院1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站1个,卫生监督所1个,民营医院1个。有卫生技术人员540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251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796张,其中县级医疗机构床位589张。 全年体育健儿参加州级及以上体育竞技比赛获得奖牌5 枚,其中: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1枚。 十、人口、人民生活、扶贫和社会保障 据统计,全县常住人口27.93万人,出生率12.11 ‰,死亡率7.47 ‰,自然增长率为4.64‰。按公安户籍人口统计,年末全县总人口272752人,比上年增加2111人。其中:农业人口243127人;非农业人口29625人。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146699人,占总人口的53.78%,其中彝族人口85033人,占总人口的31.2%,占少数民族人口的58%。百人以上少数民族有彝族(85033人)、傈僳族(30579人)、苗族(22000人)、傣族(7069人)、回族(1000人)和哈尼族(710人)。全年出生人口5017人,死亡人口3162人;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计算)为105。 全县年末在岗职工人数9522人,工资总额22999万元,人均年工资总额24475元,比上年增长12.98%。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858元,比上年增加365元,增长14.6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39元,比上年增加1078元,增长8.51%。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 53.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7.06%。年末全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3.81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33.6平方米。 全年共投入扶贫资金7461万元,完成83个整村推进,搬迁233户750人,解决绝对贫困人口15639人,解决人畜饮水6400人、7300头。 参加养老保险职工3524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6411人,参加医疗保险职工11751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34261人,参合率达93.76%。 全年有8700户22364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其中:城镇3389户6192人,农村 5311户16172人。民政优扶革命伤残军人105人、在乡复员军人449人。有养老院11个,收养435人。 注: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3、有资质建筑企业是指在我县登记注册的资质在四级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