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表7 人口数及其构成 单位:万人 指 标 年 末 数 比 重 % 常住人口 186.42 其中:城镇 102.29 54.87 乡村 84.13 45.13 其中:男性 94.86 50.89 女性 91.56 49.11 其中:0-14岁 36.91 19.70 15-64岁 133.48 71.60 65岁及以上 16.03 8.70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344元,比上年增长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25元,增长9.0%。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9.8%,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9%,比上年分别下降1.2个和0.2个百分点。年末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7.9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55平方米,比上年末分别增加0.4平方米和下降0.22平方米。 年末共有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93个,提供床位11000张,收养人数10600人。全年通过销售社会福利彩票筹集社会福利资金3471万元,接受社会捐赠款160万元。社会救济对象总人数达169万人次。 十二、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全年水资源总量31.6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5.0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约1709立方米,增加18.2%。全年平均降水量1566毫米,增加13.2%。年末全市 6 座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3320万立方米,比上年末减少583万立方米。全年总用水量8.0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6%,其中生活用水减少1.5%,工业用水减少3.5%,农业用水减少0.6%。人均用水量为432立方米,减少1.1%。 年末全市共有县级以上环境监测站3个。在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城区中,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萍乡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45%。全市已建成103个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达37.8平方公里。 年末全市已建有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78.9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67%。 初步核算,全年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2.482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6.13%;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3.10吨标准煤,下降23.39%;万元生产总值电耗1026.43千瓦时,下降2.66%。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30起,比上年同期下降27.8%;死亡58人,下降3.3%。其中,工矿商贸事故4起,下降33.3%;其它事故(交通事故)全年共发生126起,下降27.6%;死亡45人。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公路旅客和货物运输量、周转量统计口径进行了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