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奎屯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八、教育、科技 2009年全市拥有各类中小学32所,在校学生数33905人,其中小学14222人、普通中学10096人、高中阶段8622人。全市拥有专任教师1966人。财政用于教育事业的总投入15114万元,增长26.1 %,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7.5 %。全市小学、初中入学率始终保持100%,初中、高中升学率分别保持在90%和89%,高考上线率89.3%。 全市“两基”人口覆盖率100%。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均为100%,“两基”巩固提高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全市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51项,其中国家级3项、自治区级9项,被列入全国首批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行列,荣获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荣誉称号。 九、文化、体育、卫生 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规范有序,被自治区确定为全疆唯一网吧免检城市。“文化奎屯”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总投资7450万元的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和雪莲广场建成使用。竞技体育佳绩不断,在州直少年田径赛上取得了金牌总数、团体总分第一的好成绩。积极发展广播电视事业。为263户农牧民安装了卫星广播电视设备,全面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数字电视顺利开通,电视新闻信号实现与新疆台的直传,新闻稿件被中央、自治区级媒体采用478条,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加大,提高了奎屯市的对外影响力。 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医疗服务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年末全市拥有卫生机构19个,其中医院16个、疾控中心2个,乡卫生院1个。床位数1905张,医护人员1617 人,其中医生831人,注册护士786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 人口: 年末总人口15.29万人,增长0.4%。其中男性人口7.71万人;女性人口7.58万人。非农业人口14.68万人。有29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10万人,占总人口的7.2%。人口出生率5.35‰、死亡率3.86‰、自然增长率1.5‰。 人民生活:近年来,我市坚持把群众利益摆在首要位置,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036元,增长14.1%。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增加1130元,达5589元,增长25.3%。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9.22亿元,增长0.7%;恩格尔系数36.1%,较上年降低1.4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8.1平方米,增长2.9 %。 十一、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2009年年末全社会劳动者人数58526人,同比增长11.1%,2009年年末在岗职工28449人,同比增长16.6%,其中,国有单位23440人,同比增长17.2%;集体单位109人,同比下降81.6%;其他单位4900人,同比增长28.98%。个体私营劳动者29469人,同比增长5.9% 据统计全市参加城镇失业保险33169人,比上年末增加636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7177人,增加940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5976人,增加2118人。 各类社会福利院8个,床位482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485人。 公报注释: 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部分指标数据系有关部门(行业)提供,移动电话用户数包括农七师各团场。 3.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