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全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6分贝,低于国家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标准2.4分贝。全市功能区噪声总达标率昼95.3%、夜93.4%。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达标天数占全年的95.07%。全市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2.8万公顷,占辖区面积的33.3%。 年末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10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到61.63%。集中供热面积226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 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51起,亡140人,伤376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145.3万元。 全年共发生火灾178起,零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6.2万元。 全年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和铁路交通死亡151人。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218人/亿元。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死亡率2.5/10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