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一、人口和环境保护 人口计生工作卓有成效。认真落实“两扶”制度,对国家、省统一部署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特别扶助,严格按照入户调查、群众座谈、县乡村三级公示、县级核查、市级督查的程序,严把政策确认关。全市确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1205人,其中新增1676人,退出286人;确认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1455人,其中新增203人,退出13人。进一步推进人口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婚育新风,多措并举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出生人口素质得到提高。 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2010年共投入资金4.36亿元,完成污染治理项目63个,建成环保设施95台(套),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已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集中排查了涉铅、涉镉、涉砷、涉铬和涉汞等污染企业,全市共检查相关企业1000多家,其中取缔污染企业10家,关闭污染企业9家,整改污染企业52家。统计和监测数据表明,2010年资江干流益阳段地表水4个监测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达标率为100%;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9%;东坪镇、桃花江镇、南洲镇和沅江市城区等环保重点城镇的环境水体、空气和噪声质量持续改善;并创建24个绿色单位,完成减排项目28个。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6437人,“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为10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84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9862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6533人;扶持创业3501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4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养老保险新增参保20482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11764人。 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据抽样调查显示,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98元,比上年增加1596元,增长11.6%。人均消费支出11279元,比上年增加1004元,增长9.8%。人均家庭总收入中,工薪收入9561元,增加770元;经营净收入2754元,增加410元;财产性收入358元,增加65元;转移性收入3384元,增加362元。消费八大支出全面增长。其中:食品支出增长9.3%,衣着支出增长9.5%,居住支出增长13.2%;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14.4%,医疗保健支出增长8.7%,交通通信支出增长7.7%,杂项商品及服务支出增长6.0%,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增长9.0%。恩格尔系数为39.1%,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空调87.5台,家用电脑42.0台,照相机19.9架、摄影机6.7架,摩托车25.4辆、家用汽车3.9辆,分别比上年增加2.8台、3.9台、1.3架、0.6架、0.9辆和0.2辆。2010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5.28平方米。 农民收入继续增长。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17元,比上年增长13.7%,增速比上年快4.6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2289元,增长14.5%;家庭经营收入2916元,增长13.5%。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提高。全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637元,比上年增长11.4%,八大类消费实现全面增长。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5.7%,比上年下降2.5个百分点。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05台,洗衣机68台,电冰箱47台,摩托车50台,移动电话155台,分别比上年增加5台、5台、12台、3台和28台。农村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2009年末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42.2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08平方米。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2010年为人口普查年,根据国家制度规定,本年统计公报不发布人口数据,有关人口数据将在人口普查公报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