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1-03-31 株洲市芦淞区统计局

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完成公园、建宁、枫溪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率达100%,新农合参合率达91.97%。其中,全区农村五保、低保对象参合率达到100%。共争取国家拉动内需资金支持511万元。

八、人民生活和其他

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完成,新增城镇就业8704人,再就业4927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5%、130%;百分之百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新增廉租房443套,新增租赁补贴300户。投入资金1430万元,新建改造农贸市场6个。多元化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儿童福利院及流浪儿救助中心开工建设,中心敬老院改扩建完成征地拆迁,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优抚安置、慈善救济和“五保之家”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全区计划生育率达95%,被评为全省“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先进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古大桥村、何家坳和漂家井社区荣获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社区”。启动了消防社会防火墙工程,成立了芦淞服饰城应急救援中队。大力开展“五五”普法,着力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三所一会”、警司联调力度,“法治芦淞”创建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取得实效,成功化解多起群访、集访、重复访等涉稳事件,全区刑事发案总量较去年下降1.35%,继续保持全省“平安县市(区)”称号。全区各类事故同比增长16.83%。生产安全事故死亡6人,全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3.85%;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安全死亡率为14%;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为66.2%;同时,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均有新的发展。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其中能耗数据为湖南省统计局初步审核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2010年为全国人口普查年份,根据国家人口普查有关规定,暂不公布人口及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