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1-03-29 吕梁市统计局

卫生: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不含乡村诊所)663个,其中妇幼保健院(所、站)14个。全市卫生机构(含诊所)共有床位    1.2万张;其中,医院和卫生院床位1.2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9万人。全市共有115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67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98.3%。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民生活: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78.11元,比上年增长10.7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144.71元,增长0.48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890.3元,增长13.6%;农村占人口20%的低收入者收入1262元,增长10.7%。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36.98  %,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9.1%。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1633元,增长22.2%。

社会保障: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9.6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 51.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 14.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4.4万人,其中参保农民工8.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7.6万人。

全年全市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0.8万人,比上年增加1545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 1.9709 亿元,比上年增加0.1485亿元;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9.6万人,比上年增加3.4155万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52亿元,比上年增加0.158亿元。全年全市共发放低保资金3.49亿元,比上年增加0.31亿元。

年末全市各类福利院床位数385张,收养各类人员430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5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  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0.9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0.09   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63万元。

十三、环境

环境:全年吕梁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公报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5.“科学技术”部分,全省全年取得197项科技成果目前正在公示。

6.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节能降耗指标单独发布。

7.由于第六次人口普查尚未结束,2010年全省人口相关数据暂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