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1-03-18 长沙市统计局

全市拥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光荣院等128所。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员0.96万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967处,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418个。接受社会捐赠7588万元。全年发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2亿元,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8.7万人(城镇加农村)。城市低保资金按规定标准拨付到位率10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按规定标准发放到位100%,做到了应保尽保。

年末参加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137.19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1.9%,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年末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61.26万人,年末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197.31万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7.10万人,增长4.3%。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达 69.28万人,增长10.3 %,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3.9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达70.52万人,增长10.3%;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达 88.45万人,增长 6.0%;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达125.46万人,增长6.8%;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374万人,参合率 96.0%。

注: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2010年为全国人口普查年份,根据国家人口普查有关规定,暂不公布人口及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