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其中:男性2821457 51.7 女性2641322 48.4 其中:18周岁以下1200288 22.0 18-60岁3569491 65.3 60岁以上693000 12.7 全市列统单位从业人员增加较多,职工收入大幅增长。年末全市城镇集体以上单位从业人员 21.50万人,比上年增加9753人。其中在岗职工20.93万人,增加9736人。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57.21亿元,增长21.3%;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7623元,增长16.1%。 城市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4元,增长12.7%,“十一五”年递增13.8%,比“十五”高4.5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8605元,增长9.9%,“十一五”年递增14.4%,比“十五”高6.3个百分点。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256元,增长15.6%,“十一五”年递增13.4%,比“十五”高4.6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由“十五”末的40.0%降到37.2%。全年人均衣着消费876元,增长12.1%;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分别为878元和596元,分别增长66.1%和19.7%;医疗保障消费397元,下降9.3%;购买家用汽车和休闲旅游消费分别为638元和143元,分别增长16.2%和6.2%。 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年末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6.92平方米,比“十五”末增加0.53平方米;住房自有化程度97.5%,配套率47.5%,分别比“十五”末增加0.5和5.0个百分点。独用浴室、厕所比重占63.5%,使用液化石油气和管道煤气比重占89.5%,分别比“十五”末提高0.5个和12.5个百分点。64.5%的家庭安装了空调和暖气,比“十五”末提高19.0个百分点。96.0%的家庭拥有通讯设备,主要家用电器拥有量达到较高水平,住宅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以及规范化物业管理,小区内外环境优美,生活方便舒适。 图15 “十一五”市区居民人均收支趋势图 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975元,增长15.2%,增幅列全省第一,连续七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四大类收入全面提升。其中工资性收入3735元,增长19.5%;家庭经营收入2946元,增长8.3%;财产性收入97元,增长74.7%;转移性收入197元,增长26.6%。全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684元,增长16.3%。八大类消费全面增长。其中食品2008元,增长13.3%;衣着291元,增长12.8%;居住704元,增长23.5%;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233元, 增长28.1%;交通和通讯368元,增长4.3%;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774元,增长28.1%;医疗保健251元,增长2.4%;其他商品和服务55元, 增长25.9%。 图16 “十一五”农民人均收支趋势图 就业与社会保障取得新成绩。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新增个体工商户5.48万户、私营企业8114家,城镇新增就业3.72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0%,新转移农村劳动力13.6万人,获“中国创业之城”称号。城镇职工“五险”扩面新增20.30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118元和487元。新农保在苏北率先实现全覆盖,共发放基础养老金4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均稳定在98%以上,医保实现市域范围“一卡通”。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30元和155元,合计发放低保金2.65亿元、物价补贴3148万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900元和2300元。市区新开工经济适用房7952套,新增廉租房1011套,建设拆迁安置房152.30万平方米,实施危旧片区改造189.4万平方米,市区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注:1、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相对数按可比价计算。 2、各项指标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