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南昌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1-04-11 南昌市南昌县统计局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9.9亿元,增长17.8%。全县公路通车里程3360.7公里;境内桥梁312座,内河航运航道里程298公里。2010年实现客运周转量20.87亿人公里/年,货运周转量28.05亿吨公里/年。

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2270.04万元,增长18.6%,发送包裹2.2万件,特快专递5.1万件。电信固定电话年末用户13.8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14.2部/百人,电信3G用户7.62万户,电信宽带用户3.53万户。年末全县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42万户。

八、金融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94.8亿元,比年初增加39.6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118.9亿元,比年初增加22.8亿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21.2亿元,比年初增加22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70.2亿元,比年初增加12.1亿元。金融机构实现利润总额3.16亿元,比上年净增4600万元,增长17.0%。

表2  2010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万元

指标 年末数 比上年末增长%

各项存款余额 1948349 25.5

其中:企业存款 341012 16.8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 1188890 23.7

各项贷款余额 1211624 22.2

其中:短期贷款 506845 24.1

中长期贷款 702222 20.9

九、文化、卫生和教育

年末全县共有艺术表演团体6个,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16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电影院14个。全年送戏下乡186余场,送电影下乡4402余场,送书下乡1.8万册。年末有线电视用户5万户;广播电视覆盖率为98%;电视调频覆盖率为98.5%。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5所;成功举办了樱花节、桂花节、民俗文化节、澄碧湖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在全省率先实行县城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30个,其中医院4个,妇幼保健院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乡镇卫生院16个。卫生技术人员1737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701人,注册护士557人,药师155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1042张。乡镇卫生院床位372张,卫生技术人员641人。新建、改建乡镇卫生院3所,村卫生所3所;新农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100元提高到150元,参合率由95.45%提高到96.69%。2010年,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县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主体封顶,县中医院新院建设正式启动。

全年全县高中招生4994人,在校生14051人,毕业生3440人。全县初中招生13647人,在校生40631人,毕业生13188人。小学招生14838人,在校生80167人,毕业生13342人。特殊教育在校生243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7181人。免除11.4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大力推进了农村中小学撤校并点工程,南新明德小学、泾口东风小学等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公共体育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成功承办多项全省性体育赛事。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为998884人,比上年末增加46975人(因英雄开发区银三角划入我县)。全年出生人口13439人,出生率为13.93‰;死亡人口5613人,死亡率为5.82‰;自然增长率为8.11‰。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13:100。

表3   2010年人口数及其构成

单位:人

指标 年末数 比重%

全县总人口 998884 100.0

其中:城镇 188253 18.8

乡村 809486 81.0

末落户 1145 0.2

其中:男性 525976 52.7

女性 472908 47.3

其中:18岁以下 240975 24.1

18-60岁 619412 62.0

60岁以上 138497 13.9

年末全县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4164元,增长9.2%。据抽样调查显示,全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4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29元,增长12.6%。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45.9%,较上年同期下降1.8个百分点。

2010年,全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等方面的财政支出累计达11.48亿元,比上年多支出1.33亿元,增长13.7%。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1万人,发放小额贷款6588万元,城镇就业率95%,“零就业家庭”安置就业率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突破10万人,保险覆盖率达92%。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职工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等社会保险分别达到6万人、4.1万人、5.3万人、1.6万人和4.2万人。全年累计向城镇低保9197户1.93万人发放资金4218万元;累计向农村低保18947万户3.23万人发放资金3168.4万元。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指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常住人口情况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汇总及评估完毕后以普查公报等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