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1-04-03 湛江市统计局

全市近岸海域达到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为74.3%,达到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为3.6%,达到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为7.9%,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为2.9%,劣四类海水水质比例为11.3%。未达到清洁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1143.5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21.2%。全年发现赤潮1次,与上年持平;累计面积4平方公里,减少93.3%,未直接造成经济损失。

全年完成宜林荒山造林110公顷,迹地林更新9404公顷,低产低效林改造4219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28.3%。全市共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自然保护区20个,总面积(包括海域)20955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比上年有明显提高,在全国城市中位居前列。市区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年日平均值分别为0.013毫克/立方米、0.012毫克/立方米、0.045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API指数小于100)。市区大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且略优于上年,空气污染指数在19-62之间,其中达到一级标准(API指数小于50)的天数占全年的85.5%,其余天数均为二级(良)。

全市水质总体保持稳定,达到所在功能区的要求。其中市区地表水质(湖光岩湖)达标率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全市全年重点工业废水排放量4012万吨,增长8.96%;COD排放量6925吨,增长6.02%;SO2排放量26276吨,减少17.95%;烟尘排放量6196吨,增长9.20%;工业氮氧化物(NOx)排放量14965吨,比上年减少0.71%;工业粉尘排放量2530吨,减少5.88%。

公报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4、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

5、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要等广东省批复,统计公报暂不公布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