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岐山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1-04-03 宝鸡市岐山县统计局

八、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和卫生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标准中小学20个,完成了5所学校取暖设施建设,为13所初中和62所小学配发了体育设施,县职教中心综合实验楼即将竣工。年末全县共有普通中学29所,教职工2549人,在校学生31058人;职业中学3所,教职工189人,在校学生5659人;小学105所,教职工2419人,在校学生25790人;幼儿园20所,在园幼儿5057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 99.9 %,初中毕业升学率65.1%。

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欣欣向荣。年末全县有剧场、影剧院 2个,城乡文化站(馆)16个,公共图书馆 1个,图书总藏量5.2万册。通有线电视的村达到 98个,有线电视播出节目达到 43套,有线电视用户达到32220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达到12123户,数据用户达到617户。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29.3%。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农村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全面实施,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城市。县医院门诊楼投入使用,中医医院住院楼工程进展顺利,高标准完成了11个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城乡医疗条件显着改善。年末共有卫生机构30个,其中医院26个,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588张,卫生技术人员1603人,其中医生672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469203人,比上年末增加370人。全年出生人口3353人,出生率7.14‰;死亡人口2211人,死亡率4.7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3‰。

宝鸡市岐山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就业形势稳定,居民收入增长。2010年底,全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22274人,城镇新增就业512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240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03元,比上年增长16.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718元,增长27.1%;农民人均纯收入6267元,比上年增长19.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23元,增长11.8%。城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3.6%,农村为36.9%。全年辖区内职工人均工资27775元,增长9.5%,其中县属职工人均工资27579元,增长9.1%。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14823元,增长16.9 %。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成功创建为省级平安县,公众安全感满意率为92.8%。

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保障覆盖面继续扩展。城乡低保和困难群众救助体系全面建立,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7876人,月发放保障金135.3万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8996人,月发放保障金133.2万元,基本上达到应保尽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现有“五保”对象599人,每人每月领取生活费140元。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2792人,享受待遇人数43437人。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大病统筹,提高报销比例,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农合参合农民 345967人,参合率达到93.5%,年内为188748人报销住院费4786.7万元,其中给149597名门诊患者报销324万元,给 39151人住院病人报销4462.7万元。参合农民住院率达到11.3%,受益面达到54.8%,人均住院报销1139.86元。开展了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工作,参保人数 20680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年内也全面启动,参保人数2179人,交费人数951人,领取养老金人数1228人。

注:1、公报数据为年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产值均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人口数据为公安年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