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古田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96元,增长11.1%。工资性收入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57.9%;转移性收入次之,占22.6%;经营净收入占18.1%;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相对较小,仅占1.4%。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807元,增长8.0%。其中,人均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居住分别增长12.2%、6.2%、9.8%、1.0%、0.3%和20.5%、2.9%,人均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下降30.4%。 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7625元,增长12.4%。人均工资性收入1443元,增长12.7%;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5865元,增长12.0%,占农民全年人均纯收入比重为71.9%,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是我县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人均非生产性纯收入317元,增长20.0%。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48元,增长10.7%,占总支出56.5%。在农户的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中:食品消费类支出2044.52元,增长10.5%,恩格尔系数为47.02;衣着类支出235.78元,增长5.7%;居住类支出804.39元,增长19.1%;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168.58元,增长17.9%;交通和通讯支出351.63元,增长10.3%;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509.6元,增长0.1%;医疗保健支出137.55元,增长8.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57元,增长22.6%。 “十一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9%,比“十五”时期提高5.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6%,比“十五”时期提高5.2个百分点。 年末参加养老保险人数38660人,其中企业参保人数16369人;机关事业参保人数2601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690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25098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6080人(含新农合)。参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152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4359人,其中企业工伤保险人数12868人;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人数1491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9123人。 全年共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027户2281人309.6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8344户14231人(其中:五保户3111人)1237.5万元。全县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7个,床位353张,收养人员73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41330亩。其中人工荒山造林18745亩,下降28.8%;人工更新面积18201亩,增长94.8%;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完成3424亩,下降35.0%。全县非公有制经济造林面积13831亩,下降41.5%。全县森林覆盖率63.47%。 全县全年大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TSP为0.09mg/m3;闽江黄田、宝湖断面和敖江双口渡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饮用水源符合相应功能区域标准,达标率100%;护城河上、下游水质下半年明显好转,但全年仍有个别月份出现劣Ⅴ类水,新丰溪下游符合Ⅳ类标准;县城区域环境噪为54.6分贝,交通干线环境噪声为69.8分贝;敖江霍口断面浊度指标明显好转,交界断面水质浊度≤60度的比例为88.17%。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560吨,COD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4000吨。 全年累计发生各类事故127起,同比下降40.3%;死亡21人,下降4.5%;受伤173人,下降41.7%;直接经济损失29.13万元,下降19.4%。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0起,死亡16人,受伤167人,直接经济损失29.03万元。发生2起火灾,死亡人,受伤6人;发生工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3起,死亡人;发生农机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0.1万元。 注: 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