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全年市区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6.00亿元,增长11.6%。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73亿元,增长9.4%;人身险保费收入3.27亿元,增长13.5%。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市区拥有中等职业学校9所,在校学生9153人;普通高中4所,在校学生5951人;普通初中19所,在校学生16759人;小学39所,在校学生28568人。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100%和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99.99%和99.99%。初中毕业升高中段的比例为96.78%。市区拥有幼儿园126所。 年末市区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包括规模以上企业)拥有人才资源总数57051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12355人。全年市区获省、市级政府奖16项,其中省级3项。争取到省级以上科技项目59项。2009年高新技术企业8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市区共有群艺(文化)馆、文化站20个,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228千册。博物馆2个。2009年市区组织举办了“绿谷风”文化大篷车演出258场。有线广播电视传输干线网络总长1953公里,年末市区有线广播电视用户达到79389户,新增有线电视用户3919户。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7.9%和99.2%。 2009年末市区共有卫生机构35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7个。卫生机构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267人,其中医院和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2895人,其中医生(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196人。卫生机构拥有床位2555张。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人员达23.03万人,占市区农业人口的89.15%。共筹资3341.44万元,支出2755.98万元。 全年市区运动健儿共取得世界级冠军6个,国家级冠军6个,省级冠军8个。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共举办了10余次全民健身活动,参与人次达7.1万人次。 十、人口、就业、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市区户籍人口38.4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48%。其中,男性人口19.58万人,女性人口18.8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4807人,出生率12.53‰;死亡人口2347人,死亡率为6.14‰;全年净增人口2360人,自然增长率为6.41‰。 2009年末市区从业人员25.06万人,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5.37万人。一、二、三次产业从业人员分别为7.64万人、7.19万人和10.23万人,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由上年的29.1:30.0:40.9调整为30.5:28.7:40.8。全年市区失业职工再就业人数为71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8%。 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6元,增长2.9%,实际增长4.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047元,增长10.1%,实际增长11.3%。市区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27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市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16辆。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55.71平方米。 年末市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8.7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9万人。其中参保职工7.10万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1.6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4.56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8.40万人。参加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分别为7.43万人和5.02万人。 2009年末市区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8个,拥有床位812张,收养各类人员657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68万元。基本实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2.0%和93.0%,有519名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得到了集中供养。市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10个。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市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市区人均生产总值按年平均常住人口口径计算。 (4)本公报中第五项(即“内外贸易”)始为市区口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