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泸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1-09-22 泸州市泸县统计局

金融业务加快发展。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20.23亿元,增长19.1%。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99.23亿元,增长15.7%。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42.67亿元,增长27.0%。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均衡稳步发展。年末有高完中学校6所、职业高中5所、初中46所、小学19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4.8万人,其中小学6.71人、初中4.06万人、普高2.74万人、职高1.28万人。教职工人数达7394人,其中专任教师6754人。建立了学前教育独立办园体制,将学前教育与九年义务教育剥离。强化管理,充实师资,加大经费投入。年末全县幼儿园105所,在园幼儿数由上年的3.1万人增加到3.51万人,幼儿入园率为90.6%。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辍学率继续下降,小学辍学率为0%,初中辍学率仅为0.81%。高考再传捷报,全县高考本科上线5273人,比上年净增545人。其中,重点本科753人、普通本科4520人,夺得泸州市二十连冠。

科技事业不断创新。实施各级科技计划28项,推广新技术33项,开发新产品3项。申请专利69件,授权专利46件。创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新建教学实验基地和“教授工作站”1个,完善专家大院建设2个。年末全县高新技术企业18家。选育、示范推广培育出泸县首个农作物新品种“泸晚2号”龙眼,并获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证书,填补了川南地区晚熟龙眼品种空白。通过科技成果鉴定62项次,其中:省级5项、市级21项。获省政府科技进步奖励4项。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文化事业日益繁荣。年末县艺术团1个,文物保护区172个,图书馆1个,藏书6.8万册。设施建设加快,建成7个综合文化站、162个“农家书屋”、1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和251个基层站点、3个村多功能活动室等活动载体。全年建设157个“村村通”、安装调试1884户直播卫星、新增电视用户7000户、实现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数字化、放映公益电影3096场,电视和广播覆盖率100%。文艺创作蓬勃发展,全年举办艺术培训活动5次,创作艺术作品39件次,获奖20件。体育事业再上台阶,在省运会喜获2金2银3铜。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168个(不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卫生院40个(包括12家民营医院),妇幼保健院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检验机构1个。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总数2272张。卫生技术人员2444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1360人,注册护士614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稳步推进。参合人数91.13万人,参合率93.0%,收缴参合农户个人筹集款1823万元。儿童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单苗接种率均为92%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1%,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6.25‰。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生态建设与节能减排成效显着。累计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个,市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村6个,市级生态村6个,市级绿色社区3个,生态家园185户。建成泸县污水处理厂和百和镇蒋坝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启动兆雅镇、云锦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以淘汰落后产能、工程减排等措施促减排,完成了泸汉老窖等6个减排项目,泸州新盛纸业有限公司1万吨箱板纸生产线和泸县石桥水泥厂机立窑生产线顺利关闭。主要污染物COD(化学需氧量)、S02(二氧化硫)、NH3-N(氨氮)排放削减超额完成2010年度和“十一五”减排目标。环保查处力度加强,全年出动监察人员753人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6份、监察通知书11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件,处罚金额17万元。

全县森林覆盖率为39.5%,城区公用绿地面积达到5公顷,城区绿化覆盖率26.5%。

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34件,比上年减少了20件;死亡人数40人,下降2.4%;伤残121人,下降30.1%。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进展。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末全县总人口108.5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1万人,农村人口98.47万人;按性别分,男性人口56.21万人,女性人口52.36万人,性别比为107.3:100。当年出生人口1.13万人,出生率10.4‰;死亡人口0.86万人,死亡率7.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计划生育率85.3%,比上年提高7.6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74元,增长11.2%。其中:工资性收入10513元,增长14.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042元,增长10.9%。其中,人均食品支出4334元,增长7.4%,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9.3%,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6006元,比上年净增761元,增长14.5%。其中,工资性收入3152元,增长19.8%。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436元,增长12.3%,其中食品类支出2480元,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5.6%。

十二、社会保障

就业形势进一步改善。全县城镇从业人员3.44万人,增长5.8%。新增就业4869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再就业2249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73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5%,比上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

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参保64.3万人,征收基金6.2亿元,支付3.45亿元,基金累计结余8.92亿元。

社会救助不断完善。享受城市低保5170人,发放低保资金1070万元。农村低保17333人,发放低保资金1314万元。城市医疗救助1727人次,支出救助金38.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5915人次,资助15736人参加新农合。年末各类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39个,床位数3749张,增长25.0%,实际收养3678人。集中供养五保老人3015人,分散供养3340人,集中供养率47%。

十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治理稳步推进。全县查处治安案件828件,查处违法人员882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7件,取缔非法生产窝点5处,依法治安拘留17人。对学校、幼儿园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措施,集中排查存在治安隐患的学校、幼儿园171所,对113所隐患较严重的学校、幼儿园下达限期隐患整改通知书。开展“黑网吧”摸排整治,出动警力30余人次,联合执法20余次,收缴电脑150余台。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384起,死亡28人,伤116人,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21.6%、15.6%、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