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2)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实现增加值3.49亿元,比上年增长5.53%。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实现增加值2.5亿元,比上年增长35.8%。 年末民用车辆保有量5.74万辆,比上年末增长5.13%。其中汽车1.28万辆;摩托车4.4万辆。年末私人汽车保有量0.81万辆,比上年增长10.96%。 年末公路通车里程543公里,比上年增长1.76%,其中等级公路456.72公里,增长14.47%。 全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运量627万吨,比上年增长53.3%;客运量1770万人次,比上年下降4.9%。全年货物周转量73648万吨公里,增长44.8%;客运周转量243663万人公里增长10.26%。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93810万元,比上年增长42.3%,其中邮政业务总量1854万元,与上年持平;电信业务总量91956万元,增长43.9%。年末固定电话(含大、小灵通)用户8.94万户,其中城市用户7.3万户,乡村用户1.24万户,公用电话0.68万台。计算机互联网用户2.94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9.71万户。 年末全区拥有星级饭店7家。全年接待入境国际旅游者人数0.05万人次,国内旅游者人数73.84万人次,全年国内旅游总收入3.69亿元。 六、金融、保险、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86亿元,比上年增长22.76%。 年末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91.39亿元,比上年增长22.76%,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47.81亿元,增长17.97%。年末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59.96亿元,比上年下降10.49%。 年末全区内共有保险主体10家,全年保险业各种保险业务累计保费收入2.4亿元,增长35.6%,支付各类赔款和给付0.86亿元。 年末区内拥有普通高等(高专)院校1所,当年在校学生4859人,教职员工275人;中等专业学校11所,在校学生1.13万人,教职员工705人;普通中学(初、高中)24所,在校学生2.14万人,教职员工1625人;小学校112所,在校学生2.07万人,教职员工1914人。 年末全区共有电影院2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2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2个,无线广播电视台1个,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11万册。 年末广播覆盖率97.89%,覆盖人口31.49万人,电视覆盖率96.52%,覆盖人口31.05万人。 全区境内有科研机构(所)9家,科研从业人员231人,全年共组织实施新计划项目41个,其中应用技术项目12个。 年末城镇单位拥有各类科技人员4744人,其中国有事业单位4538人。 年末全区境内共有卫生机构8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个;妇幼保健院(站)2个。卫生机构床位数1648张。卫生机构人员总计251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13人。 年末共有综合性体育场4个,体育馆1个,体育训练中心1个,有固定看台的灯光球场37个。全年共开展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比赛)13场次,参加人数1.2万人次,累计投入经费22万元,由我区组织的乒乓球队代表河池市参加广西区农民运动会,获得女子单打第二名和女子团体第五名的好成绩。我区运动员在河池市第三届运动会上获得18枚金牌,位列第二,并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 七、人口、环境资源和人民生活 年末全区户籍人口总计326872人,比上年末增加5212人,总户数106875户。总人口中,男性人口169039人,男女性别比为100:107。全年出生人口5159人,出生率为15.91‰;死亡人口967人,死亡率2.98‰。人口自然增长率12.93‰。 年末全区人口密度2735人每平方千米,人均日用水量233.31升,人均城市道路面积6.95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3.75平方米。平均每万人拥有公交车6.63标台。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7.79%,建成区绿地率25.52%。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54.13%,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标率91%。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063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7628人;参加失业保险13753人;参加工伤保险7897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172073人,参合率86.28%。 全年获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236人,保障资金累计支出288.6万元;获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178人,累计支出保障资金296.4万元。 全区拥有社会福利院1个,床位38张,城镇建立社区服务中心9个。全年区级民政部门共接受社会捐赠款389.2万元。 全年刑事案件立案数1831起。犯罪人数2242人,其中青少年(25岁及以下)753人。全年共发生各类(工矿、交通、火灾)安全事故95起,死亡66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0余万元。 全年全区综合能源消费量141.36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38%,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源消耗2.7374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85%。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301元,比上年增长13.5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41元,增长16.7%。其中食品消费支出1661元,增长55.9%;衣着消费支出67.97元,增长9.63%;居住消费支出543元,增长41.78%;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117,下降15.22%;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161元,下降25.12%;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85元,下降12.32%;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89元,下降23.1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19元,比上年增长12.16%。人均消费支出8522元,比上年增长16.33%,其中食品消费支出4037元,增长25.7%;衣着消费支出761元,增长17.26%;居住消费支出804元,下降2.3%;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398元,下降27.1%;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964元,增长48.08%;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936元,增长23.3%;医疗保健消费支出393元,下降12.67%。 注:1、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额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