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全区城镇化率达到56.2%,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2010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88元,比上年增长10.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9%;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601元,比上年增长1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1.1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6.69平方米。 年末全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4523人,其中:企业职工40725人、离退休人员22683人,机关事业1115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170644人,其中:城镇职工51312人,城镇居民119332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4477人。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272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361.6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8000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296万元。 十、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年末全区耕地总资源为30282公顷,其中常用耕地面积27370公顷。 年末已发现的矿种为23种,其中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为9种。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2154公顷,林业育苗100公顷,零星植树210万株,中幼林抚育面积667公顷。 全年全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为0.76吨标准煤,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52%。 年末全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了38.56%,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增加到11.26平方米,市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空气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优良天数为360天。地表水质(浉河琵琶山桥)COD浓度和氨氮浓度均达到规定标准,饮用水源(南湾水库)综合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年全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3人。 注:1、本公报部分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浉河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由于正处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处理阶段,暂无相关人口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