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1-09-06 枣庄市市中区统计局

注:1、公报中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为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3、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为50万元以上项目在当年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

4、限额以上批发企业为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企业;限额以上住宿业为星级宾馆、饭店;限额以上餐饮业为年销售额200万元及以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