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郊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年末全区共有卫生机构(不含诊所)31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7个,床位1311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562人,其中职业医师及助理医师661人,注册护士533人;妇幼保健站1个,卫生技术人员22人,疾控中心1个,卫生技术人员24人,监督所1个,卫生技术人员27人。2009年,全区共有141529人参加合作医疗,新型农业合作社医疗参合率91.7%,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87.8%。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区总人口为30.3万人,比上年增加1613人。出生率为10.88‰,死亡率为5.5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34‰,城镇人口比重达到82.97%,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性别比(女=100)105.9。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27元,比上年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37元,比上年增长15.2%。全年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911元,较上年增加864元,增长3.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435元,比上年增长0.1%,恩格尔系数为38.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721元,减少10.8%,恩格尔系数30.4%。 年末全区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3.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宅面积达到39.7平方米。 年末全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522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6559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8958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2407人。 全年全区共有1930户、4429人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2078户、4644人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共发放低保资金1223万元,比上年增长7.3%。 年末全区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7所,比上年增加3所,床位155张,收养各类人员129人,综合社区服务中心2个,活动人数20000人次,其中老人15000人次。 十二、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 年末全区建成区面积651公顷(指五镇一乡,下同),房屋建筑面积267.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44.0万平方米,全年供水总量157.9万立方米,人均日生活用水量28.5升,绿化覆盖率(指城镇)47.6%,污水处理率84.8%,道路长度42.7公里,道路面积41.4万平方米,拥有路灯485盏。 全区空气质量Ⅱ级以上天数达345天,比上年增加66天,占全年天数的94.8%。 年末全区耕地保有量19.0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6.2万亩,造林合格面积率101.0%,木林绿化率12.7%,全民义务植树60万株,通道绿化50万株,村庄绿化10万株。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