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2)
计划生育工作整体工作水平有所提高,各项指标完成较好。全县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9.8%,已婚妇女综合节育率77.1%。 年未全县在岗职工5591人,同比下降5.9%,全县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6802万元,同比增长33.9%,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50元,同比增长43.3%。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668元,比上年增加605元,同比增长11.9%。 十、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全县参加城镇失业保险4773人,增加457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6046人,增加971人,其中,参保职工4646人,增加775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401人,增加196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687人,增加626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771人。发放失业保险金47万元,增加39.5万元。参加工伤保险6534人,增加914人。参加生育保险6646人,增加368人。 全年共为城乡贫困户发放救灾面粉250吨、冬炭2000吨;为2502户城乡低保户发放低保金398万元。 全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参合人数7.25万人、参合率达到95.2%,共为参合农牧民发放医疗补偿775万元。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兑现计划生育“两证”奖励金1098万元。 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县1690名中小学生享受贫困寄宿补助342万元。 安全事故发生66起,比上年减少15.4%;死亡13人,减少18.8%;受伤64人,增长3.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6.6万元,增长132%。煤矿百万吨死亡0.25人,下降0.01%。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4、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统计范围不包括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