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绿春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1-10-20 红河州绿春县统计局 1、副标题# 注:(1)地区生产总值(GDP)为现价,发展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公报所用数据多数为年快报数,最后以《2010年度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数据为准。 2页上页12下页 上篇:红河州石屏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下篇:丽江市宁蒗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