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体育事业不断发展。全县举办运动会2次,参加人数912人。参加省级比赛1次,比赛获个人第二名1人次;参加地级比赛1次,比赛获团体第一名1次,比赛获个人第一名12人次,比赛获个人第二名7人次,比赛获个人第三名17人次。 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全县环保污染治理投资总额5092万元,占GDP的比例达2%。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2.17%,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0.06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8.94%,废水排放总量393.58万吨,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1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5平方米。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42.29万吨标煤,比上年增长11.01%,单位GDP能耗1.85吨标煤/万元,按可比价计算,单位GDP能耗下降率为3.13%。 十、人民生活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年报资料显示:年末在岗职工人数10435人,比上年增长5.5%。其中:国有单位7962人;集体单位179人;其他单位2294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28061.8万元,比上年增长16.3%,其中:国有22057.6万元;集体381.9万元;其他5622.3万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7045元,比上年增长7.3%。据国家统计局施甸调查队对130户农村住户和50户城镇住户现金收支调查表明:农民人均现金收入4074.88元,比上年增加622.35元,增长18.0%;农民人均现金支出4581.01元,比上年增加1094.08元,增长31.4%;农民人均纯收入3116元,比上年增加430元,增长1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677.42元,比上年增加87.21万元,增长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607元,比上年增加941万元,增长8.1%。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9%,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58%。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41.03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1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宅居住面积17.0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17平方米。 扶贫攻坚取得新成绩。全县认真落实各项扶贫措施,多方筹集资金,解决了1.2万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社会福利、保障事业不断发展。全县共有孤寡老人3874人,敬老院1所。享受国家救济的城乡居民49477人,发放救济专款2350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090人,发放补助金597万元。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727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644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3330人,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740万元。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增强。年末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222932人,其中城镇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5005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7927人。收缴养老保险基金总额11195万元。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212个,城镇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7606人,收缴失业保险金292万元。城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的职工11770人。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支出额分别为2904万元、154万元、1087万元。城镇失业、医疗、养老保险综合覆盖率78%。 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47起,其中:简易程序436起,一般程序11起。交通事故死亡5人,交通事故损失额4.7万元。火灾事故1起,无死亡人员,火灾事故损失额1.11万元,比上年减少17.95万元。安全生产事故13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6人,处于年度控制指标内。 劳动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23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8%。开发就业岗位2033个,其中公益性岗位514个。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227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437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123人次,其中向市外有序输出劳务人员2799人次。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统计数据以《2010年施甸统计年鉴》为准。 2、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的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人口数据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正式公布。 4、2004年开始,GDP的中文名称,全国称“国内生产总值”,各地区改称“××地区生产总值”;GNP的中文名称,全国称“国民生产总值”,各地区改称“××地区收入总值”。 5、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为贫困,50-59%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为富裕,低于30%为最富裕。 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部国有及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