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2-02-24 楚雄州统计局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3.2%;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8.0%。

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39亿元。农作物受灾面积75.04千公顷,其中绝收11.05千公顷。全年发生森林火灾14起,受害森林面积1.82公顷。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440起,120人死亡,比上年下降7.7%,520人受伤,直接损失1260.75万元;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25人,下降19.4%。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17起,18人死亡,直接损失894.17万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3起,3人死亡,直接损失140万元;发生交通事故357起,98人死亡,52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47.09万元;发生火灾63起,1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79.49万元。

注:

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4.有资质建筑企业是指资质在三级以上在我州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

5.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初步预测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