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绍兴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一、环境保护与能源消耗 扎实推进省级生态县建设工作,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年SO2和COD排放量同比削减3.2%和2.6%,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83.0%,县域空气环境质量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330天,优良率为90.4%。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农村“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加快推进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有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实施城乡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处理,柯桥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已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深入实施污水“进管达标,处理提标”和中水回用建设工程,已建成污水预处理设施企业210家,在建1家,处理规模达到58万吨/日。实施中水回用工程企业65家,回用能力达20万吨/日。严格控制废水排放总量和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扎实开展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污染专项整治。全县印染行业已有1462台定型机安装废气净化装置,完成率为100%。 节能降耗稳步推进,规模以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1.74吨标煤,同比下降8.5%。预计全年能顺利完成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4.18%的目标。 十二、城乡建设 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城乡面貌日新月异。按照“一主三城三区”的总体空间布局要求,编制完成钱杨新城、福兰新城概念性总体规划和东部现代生态经济区概念性总体规划等城镇总体规划。围绕“现代开放的柯桥城”建设目标,加强对柯桥城市重要道路、重要区块和重要节点的升级改造,着力彰显城市特色个性。金柯桥大道两侧绿化提档工程、瓜渚湖环湖步行道景观改造工程、柯桥城区夜景亮化工程扎实推进。全年完成房屋拆迁面积212万平方米。扎实开展市容环境和卫生整治工作,城市污水日达标处理能力达到90万吨,垃圾无害化年处理量29万吨。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035公顷。 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314套、经济适用住房100套,新增廉租住房30户。完成10.1平方米城区老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完成613户“双困户”的住房解困工作。 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积极推广“异地集中建购物业”的发展新路子,全县累计已有74个村投资建购物业,总建筑面积11.50万平方米,其中41个村异地集中建造物业用房,总建筑面积7.28万平方米。推进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规范、改造农村建房,推进镇街大型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进程,10个大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启动建设,全县已落实农村宅基地置换农户1640余户。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8773户。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公安年报统计,年末户籍人口为72.58万人,其中男性人口35.78万人,女性人口36.80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9.3%和50.7%。出生人口4950人,出生率为6.8%。,死亡人口4575人,死亡率为6.3%。,全年净增人口375人,按户籍登记计算的自然增长率为0.5%。。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547元,比上年增长13.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527元,比上年增长17.0%。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9平方米。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5.6%和35.1%,基尼系数分别为0.30和0.32。 全面落实促进就业政策。扎实推进“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296个村(居)开展创建工作,256村(居)创建达标。2011年全县新增城镇就业15610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758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61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完成职业技能培训鉴定13045人,培养高技能人才1514人。 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扩大社保覆盖范围。2011年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新增3.84万人、4.49万人、4.70万人、2.11万人和4.65万人;新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56万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即征即保”率100%。全面启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累计发放社会保障卡24万张。 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年末列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0254人,比上年增加125人,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537万元;1522人得到国家抚恤、补助。及时调整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400元、300元提高到470元、370元。积极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全年共发放医疗救助金1469万元。加大临时救济力度,共救助突发困难家庭1086户,发放临救金234.42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年末拥有各类福利院31个,比上年增加7个,床位4210张,新增1471张,供(寄)养对象1473人,新增642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均达100%。 注:①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今后均以《绍兴县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②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是按现价计算的初步核算数,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 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④固定资产投资是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⑤由于计量单位取舍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