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吉水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2-03-26 吉安市吉水县统计局

全年获得市科技进步奖2项,通过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项目13项。县民营科技型企业达5家,比上年减少3余家,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4亿元,增长119.4%。对GDP贡献率为16.4%。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广播电台1座,有线电视台1座,电视转播台19座。有线电视用户2.1万户。

年末全县有卫生机构66个,其中卫生事业机构27个,卫生技术人员1542人,其中执业医师378人,执业助理医师60人,注册护士237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710张。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为511738人,比上年末增加1050人。全年出生人口7119人,出生率为13.9‰;死亡人口6051人,死亡率为11.8‰。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604.25元,增长16.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94元,增长9%。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4.4%。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5320人。其中参保职工28649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942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90570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4896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5674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9313人,减少2005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39921人,增加42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16221人,增加800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24517人,增加4279人。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累计支出总额为4976.85万元,累积受益383114人次。全年民政部门城市医疗救助1516人次,下降71%;农村医疗救助2902人次,下降45.06%。年末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33人。全年有10827个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与上年持平。全年有17820个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同比减少388人。

十一、资源和环境

全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40公顷。当年新增耕地143公顷。

全年水资源总量551952万立方米,增长73.5%,人均水资源10797立方米。全年平均降水量2199.6毫米,增长73.5%。2010年全县中、小型水库总库容18614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55万立方米,实际供水能力31062万立方米,实际供水量26317万立方米。

全年平均气温为19℃,比上年低0.3℃。大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县重点河流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100%。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2667公顷,其中新增造林1000公顷。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2千公顷,新增实施水土流失地区封育保护面积1.68千公顷。建成区绿化面积450公顷,覆盖率41.86%,城市化率41.8%。

初步测算,工业煤耗量8.56万吨,增长40.1%;生活煤耗量1.48万吨,增长23.3%;电力消费量21771万千瓦小时,增长16.95%。全县万元GDP能耗0.89吨标准煤,下降2.2%。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2424吨,增长51.9%。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年度快报数。

2、本公报部分指标数据系有关部门提供。

3、人口数为公安年报数。

4、增加值的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5、公报与年鉴不一致的,以年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