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554个,其中医院34个,卫生院105个。年末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0885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3933人,注册护士4339人。年末共有卫生机构床位9677张,比上年增加802张。 在国际大赛中,闽东籍运动员获得1项冠军;在全国级别的比赛中,获得9枚金牌;省级比赛中获得36枚金牌、52枚银牌、52枚铜牌。全年销售体育彩票2.82亿元。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28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9.24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城镇化水平)49.2%,比上年提高1.28个百分点。出生率13.0‰,死亡率6.6‰,自然增长率6.4‰。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756元,比上年增长1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14元,比上年增长14.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3%。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8.2%,城镇居民家庭为44.4%。 图122007-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其实际增长速度 图132007-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实际增长速度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6.1万人,比上年增加2.12万人。其中企业参保职工20.77万人,比上年新增1.9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5.33万人,比上年增加0.15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市全覆盖,年末参加新农保94.48万人,当年新参保56.71万人。福鼎市、福安市和柘荣县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共组织1.25万人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参保。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5.39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4.96万人(含城乡一体),完成年任务402%。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2.12万人,增加0.4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8.63万人,其中企业参保14.76万人,增加2.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2.12万人,增加2.67万人。 年末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934人,全市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2.00万人,增加0.05万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2.05万人,增加0.09万人,其中“五保”供养对象2.77万人。 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4290张,收养各类人员2248人。城镇建立社区服务中心46个,社区服务站116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36亿元,筹积公益金0.48亿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124.59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05.6%。完成人工造林更新总面积83.4万亩,比上年增长363.3%。其中人工荒山造林78.54万亩;人工迹地更新面积4.89万亩。全市非公有制经济造林面积69.48万亩。 全市新增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283.6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3.6平方米。全市污水处理率80.1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3.61%。 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级,空气污染指数API平均值为60,优良天数比例为98.9%。降水PH值为6.18,酸雨频率13.5%,较上年下降48.6个百分点。降尘量均值优于省推荐标准。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交溪、霍童溪、古田溪、闽江段、敖江双口渡水质状况良好,功能达标率达99%;古田水库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9个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县级以上)33个,其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3.44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0.0%。屏南入选首批“国家级绿色能源示范县”。 全年影响我市热带风暴(台风)有5个。全年因洪涝灾害造成经济损失2.17亿元。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10.2万亩,其中粮食作物7.35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13亿元。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24起,比上年增长26.3%,受害面积0.45万亩,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35起,比上年增长23.66%;死亡158人,下降12.22%;受伤1070人,增长23.56%;直接经济损失1230万元,增长12.38%。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18人,比上年下降30.8%;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1.46人,下降13.1%。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