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禄丰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2-03-20 楚雄州禄丰县统计局

金融机构年末各项存款余额709459万元,比年初增长4.7%,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461850万元,增长14.8%。金融机构年末各项贷款余额428115万元,比年初增长33.9%。年末存贷差281344万元。

全年保险机构保费收入11550万元,比年上年同期增长31.4%。赔款支出4355万元,比年上年同期增长7.9%。收支差7195万元,比年上年同期增长51.3%。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县国民教育系列学校为229所,其中:高中3所,在校学生5144人,专任教师395人;初中17所,在校学生16974人,专任教师1060人;小学161所,在校学生35450人,专任教师2284人;幼儿园46所,在园人数10332人。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96%,小学毕业生升学率96.95%,巩固率99.67%;初中阶段入学率98.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65.05%;教育主管部门录取的大学生1437人,高中升学率94.1%。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99.74%、99.18%和97.97%。

科技工作不断加强,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力度加大。建成优质核桃种植示范基地1000亩,推广种植各类中药材4072亩。广泛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科技意识,全年共举办科技培训1600余场次,培训4万多人次,发放科普资料和各种实用技术书籍2万余份。加强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科技成果管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表彰奖励了12项科技成果,组织推荐上报重大科技成果6项,其中获州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强化服务意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全年共完成专利申报55件。县科技馆建成并对外开放,科技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1.96%,比上年提高1.09个百分点。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个,全年演出42场次,观众2.5万余人次。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9.3万册。县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14个。博物、文物管理机构1个,接待国内外观众1.4万余人次。全县电视覆盖率97.5%,有线电视用户达26114户,数字电视用户13812户,入户率达30%,广播覆盖率100%。

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232个。其中:医院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9个(其中:卫生院14所,村卫生室160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5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1个,卫生监督所1个。有卫生技术人员1213人,其中执业(助理以上)医师552人。实有床位1413张,其中医院床位976张。

2011年我县体育健儿参加楚雄州第十二届运动会竞技比赛获得奖牌57枚,其中:金牌19枚、银牌18枚、铜牌20枚;团体总分名列全州第二名,奖牌总数名列全州第二名,金牌数名列全州第四名。

十、人口、环境、人民生活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42.71万人,出生率10.12‰,死亡率6.52‰,自然增长率3.6‰。按公安部门户籍人口统计,年末全县总人口424298人,比上年增加1231人,增长0.29%。其中:农业人口355414人,增长0.51%;非农业人口68884人,下降0.81%。在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107440人,占总人口的25.32%。其中:彝族人口77975人,占总人口的18.37%,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2.58%。千人以上少数民族有彝族(77975人)、苗族(17873人)、回族(6141人)、傈僳族(2712人)和白族(1088人),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计算)为103.41。

年末全县城镇建成区面积31.38平方公里,其中县城建成区面积7.96平方公里。全县建成区绿地面积224公顷,其中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186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1.88平方米,绿地率23.4%,绿化覆盖面积为242公顷,绿化覆盖率30.4%。已建成街道56条,总长51.6公里,面积91.9平方米。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95.2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67.43%,城区大气降尘量每平方公里85.7吨。

全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293元,比上年增加709元,增长15.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0.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80元,比上年增加2254元,增长13.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8.4%。年末全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1.64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4.9平方米。全县164个村(居)委会,全部开通程控电话,通公路,通电;163个村(居)委会通自来水,占99.4%。

十一、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2011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4300人,比上年增加2243人。其中:在职职工15800人,离退休人员8500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4570人,比上年增加113人,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567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7674人,比上年增加1065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39826人。农村居民71229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

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8539户,15287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0579户,23689人。民政部门优抚的伤残人员156人,在乡复员军人923人。全县共有敬老院14所,现有五保老人1633人,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410人,分散供养的1222人。有福利院1个,收养3名孤残儿童和8名鳏寡老人。

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793.4万元。农作物受灾面积14992.1公顷,其中绝收2148.1公顷,受灾人口206749人次。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4起,16人死亡,12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62.68万元。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6人,下降20%。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3起,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60万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1起,1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70万元;交通安全事故86起,12人死亡,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1.8万元;火灾14起,直接财产损失10.88万元。

注: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实际数以《禄丰统计年鉴》为准。

2、生产总值、非公经济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六大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均为按现行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4.有资质建筑企业指资质在四级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