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4.19,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51天,优良率为96.2%,比上年提高了0.9个百分点。海洋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近岸海域功能区达标率为73.0%。饮用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为93.7%。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308.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5.0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6.3‰,比上年下降2.0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5.6‰,比上年下降8.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7‰,比上年增长6.3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为98.5%。 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0.9元,比上年增长16.1%。其中,工资性收入12739.9元,增长26.4%;经营性收入3912.8元,增长20.5%。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651.8元,比上年增长15.7%。其中,食品支出5180.3元,增长23.6%;衣着支出1912.8元,增长31.2%;交通和通讯支出1305.7元,下降3.8%;居住支出1603.3元,增长9.8%;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407.9元,增长7.9%。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9%。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47.0元,比上年增长21.8%。其中,家庭经营收入5879.6元,增长20.7%;工资性收入2901.8元,增长30.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356.5元,比上年增长38.8%。其中,食品支出1806.9元,增长28.0%。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3.7%。 年末实名制安置就业人数8.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以内。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45.1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8.3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5.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1.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1.5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4万人;新农保参保人数106.9万人。 全市城镇低保对象7.5万人,累计发放低保保障金1.9亿元。农村低保对象9.0万人,发放低保保障金1.1亿元。城镇社会福利机构37家,床位3875张,共收养2700人次。农村敬老院81所,床位6310张,共收养3841人次。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4亿元,筹集社会福彩公益金1.2亿元。全市共接收社会捐赠1012.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5万户。全年共募集慈善捐款816.8万元,开展15项助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救助项目。 注释: 1.本公报中公布的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统计范围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调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由原来的50万元及以上项目,调整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3.本公报中资料来源:水产品数据来自市海洋与渔业局;林业数据来自市林业局;农机数据来自市农机局;对外贸易数据来自市外经局;公路运输数据来自市交通局;机场数据来自锦州机场;港口数据来自锦州港;邮政数据来自市邮政局;电信数据来自各电信公司;旅游数据来自市旅游局;市场价格、城市人民生活等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锦州调查队;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市保险行业协会;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科技数据来自市科技局;广播、电视及文化数据来自市文广新局;卫生数据来自市卫生局;体育数据来自市体育局;城市建设数据来自市建委;环境保护数据来自市环保局;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计划生育率数据来自市计生委;就业和社会保险数据来自市人社局;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市民政局;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