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市县(市)城基础设施及村镇建设投资86.7亿元,比上年下降5.2%,其中县(市)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1.79亿元,村镇建设投资55亿元,分别比上年下降12.1%和0.5%。全市新创建文明生态村350个,累计达到4786个。 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79.9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94.6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保持100%,其中市中心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1.33%。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优于二级天数达到331天,比上年增加1天。 唐山市被中央文明委正式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十、科学技术和教育 年末全市拥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21家,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0家,农业产业研发中心26家。全年共组织实施重点科技计划项目18项,其中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11项。共取得科学技术奖励113项,其中省级奖励35项,市级奖励78项。完成科技成果鉴定(验收)666项,其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47项,国内领先水平541项,国内先进水平61项,有2项新产品被认定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全年专利申请量2050件,专利授权量1300件,比上年分别增长21.6%和下降5.7%。签订技术合同266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6.4亿元。2011年唐山市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 年末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学校2317所,在校生120.15万人,教职工9.1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7.37万人。普通高等学校8所,本年新招生3.50万人,比上年增长4.3%,其中研究生招生959人,增长47.8%,在校研究生2904人,增长12.1%。河北联合大学通过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中期检查,唐山学院通过本科高校办学水平评估。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9.09万人,普通中学在校生33.46万人,小学在校生46.61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9.99万人。全市多媒体教室2317所,普及率100%;远程教育学校1462所,覆盖率96%。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拥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0个,影剧院6个,文化馆、群艺馆15个,博物馆、纪念馆8个,图书馆13个,总藏书1988千册。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有线广播电视用户115.7万户,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100%;数字电视节目13套,数字电视用户69.6万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100%;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100%。全年公开出版报纸、期刊19种。市博物馆改扩建完工并投入使用,市文化广场、新工人文化宫开工建设,电影《唐山大地震》荣获中国电影华表奖。 年末全市拥有各类卫生机构1765个,其中医院156个,卫生院179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7个,妇幼保健机构15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261个,社区卫生机构127个。新工人医院和新妇幼医院开工建设。卫生机构床位3.5万张,其中医院2.6万张。卫生技术人员4.0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8万人,注册护士1.6万人。乡镇卫生院179个,村卫生室7249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9983人。 在国际、国内体育大赛中,唐山运动健儿共获得8枚金牌、7枚银牌、7枚铜牌,其中在世界青年女子拳击锦标赛上,首次在拳击项目上获得世界冠军。在第七届全国城运会上,唐山体育代表团获得1枚金牌、2枚银牌、6枚铜牌。在全省第七届农民运动会上,获得22枚金牌、14枚银牌、11枚铜牌,金牌总数、奖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均列全省第一名。先后成功承办了“中国女子职业高尔夫挑战赛”、“中国男子职业高尔夫巡回赛”、“全国库钓邀请赛”等17场次全国性大型赛事。市奥体中心开工建设。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85元,比上年增长11.4%。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33.1%,转移性收入增长0.1%,经营净收入增长5.2%,财产性收入下降52.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483元,增长7.1%;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34.7%,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25.5辆,家用电脑81台,分别比上年增加14辆和23台。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31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0.5%。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60元,比上年增长13.8%,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27.0%,经营性收入下降0.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201元,增长20.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6.5%,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空调器33台,热水器86台,移动电话214部。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3.6平方米,比上年增长0.3%。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71.8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88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23.01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8.79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15.79万人,增加9.1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141.45万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74.3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6.80万人,增加1.4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90.99万人,增加5.5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13.69万人,增加3.41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参保人数313万人,7.5万人按月领取新农保养老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473万人,减少2.98万人,参合率98.36%,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40元提高到230元。 全市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居民4.95万人,比上年增加296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民14.33万人,增加1.04万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63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540元提高到1900元,惠及全市10.25万户、18.86万人。 年末全市拥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12个,提供床位2万张,收养1.48万人,集中供养率80%,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5.13亿元;直接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803万元。 十三、人口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737.0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6万人,其中市区307.71万人,增加0.19万人。在总人口中,农业人口489.8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26万人;非农业人口247.2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20万人;男性人口373.78万人,女性人口363.29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3:100。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0.82‰,比上年回落2.69个千分点;死亡率7.65‰,比上年回落5.2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3.17‰,比上年提高2.59个千分点。 |